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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

1968年



  1月

  12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大兴安岭北坡地区护林防火联合指挥部,协调黑河、嫩江、呼伦贝尔等地的防火工作。

  3月

  12日特区生产委员会下达1968年度营林生产计划,护林防火投资282万元,用于防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15日特区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成立东北航空护林局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领导小组的批复》,组建加格达奇航站领导班子。

  4月

  20日呼玛县十五站因吸烟引发特大森林火灾,出动373人,4匹马、5台汽车扑救至4月24日扑灭,过火次生林和过伐林面积4590公顷。

  12月

  11日林业部军管会发出《关于塔河机场下放等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塔河机场和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下放给大兴安岭特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