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
1976年
2月
7日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制发《关于指挥扑打森林火灾的条例》,规定了火警火灾的指挥与扑救原则。
3月
25日全区抽调1886名森林警察和护林员进驻南瓮河、毕拉河、古里河、卧罗河、大黑山、木吉公河、韩家园子、十二站、富林等多火灾区,加强防护。
4月
10日地区防火指挥部接收林业部配给的坦克10辆、驾驶和维修人员10名,用于改装森林消防车。
11日松岭区古中公路110公里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出动1397人、37台汽车扑打,至4月24日扑灭,过火林地面积15,000公顷。
16日松岭区多布库尔河一带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出动673人、27台汽车扑救,至4月21日扑灭,过火林地面积10,000公顷。
5月
20日经地委批准,地区防火指挥部设立中心指挥台;各县级防火指挥部设立中心台;各防火外站、火场设固定台或机动台,建立无线电三级网络。
10月
2日松岭区古中公路15公里处因烧防火线引发特大森林火灾,出动1996人,至10月16日扑灭,过火林地面积25,000公顷。
4日加格达奇区五叉沟一带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出动1803人,至10月13日扑灭,过火林地面积34,000公顷。
8日松岭区小坑河一带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出动300人,50匹马扑救,至10月16日扑灭,过火林地面积22,000公顷。
上旬大兴安岭地区组成防火检查团,王钊、赵稼增、李庆祥、王宣录为正、副团长,分领4个团深入各县(旗)、区(局)检查督促护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