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房舍 外 站 1965年至1972年,防火外站为临时性设施,每到防期根据需要或设或撤。设在森林内的外站,执勤队伍搭临时帐篷。设在重点林区居民点的外站,执勤队伍临时借用公房或民房居住。1973年,在南瓮河大子羊山和大杨树卧罗河设立两处机械化防火站,分别修建 300至500 平方米砖木结构房舍。1979年,卧罗河防火站划归内蒙;大子羊山防火站划归森林警察部队后,陆续增建房舍1800平方米。1980年后,一些重点部位防火外站逐渐固定,陆续修建砖木结构房舍。1987年至1999年,全区设固定性防火外站38处,修建砖瓦(木)结构房舍4269平方米,活动板房43栋。2004年,全区共有外站68处。
检查站 1965年至1972年,全区防火检查站在防火期间,临时支架帐篷或借房宿营。1973年至1978年,全区陆续在交通要道或重要区域设立固定检查站32处,修建部分砖木结构站舍。1979年,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 6个林业局划归内蒙后,全区固定检查站16处,临时检查站 47处。有砖木结构房舍286平方米,棉帐篷55顶。1983年,全区设固定检查站 22处,临时检查站74处,站房480平方米,棉帐篷87顶。1988年后,加强检查站房舍建设。至2004年底,全区设防火、林政固定检查站88处,建有砖瓦(木)结构检查站舍1915平方米。
信息处理中心 1988年至1991年,中加林火管理合作项目后期,由加拿大提供长城0520—CH型电子计算机 1套及大兴安岭火险等级预测预报软件程序。1992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购置美国产VAX4200小型电子计算机1套,在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气象、雷电等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中心。同时购置远程智能终端设备14套,架设通信传输线路40公里,在全区建立远程智能工作站14处。至2004年,全区形成以小型机为中心与各工作站之间的林火气象、雷电等信息联网。
直升飞机加油站 1987年至1988年,分别在南瓮河大子羊山、韩家园施业区椅子圈、漠河县西林吉镇西山、呼中区呼中镇南修建直升飞机加油站,各站均建160平方米的简易机降场地,配备油槽车1台、182型电池4至8块、专用手推车1台。共建站房200平方米。1989年后,西林吉和大子杨山两个站修建混凝土机降场地;呼中和椅子圈两个站的机降场地加工修整,均达到标准,通过验收。2004年,全区有直升机加油站4处。
机降运兵点 1987年至1988年,在各县(区)局境,分别建4至6处机降运兵点,各运兵点均建可容纳30至50名扑火队员居住的营房,建砖瓦结构房舍2700平方米。1990年后,各运兵机降场地,均按要求达到2500平方米净空环境,四角分别按要求树立红色信号标志旗。2002年,全区新建机降运兵点10处,其中呼中和富克山各5处。至2004年,全区有机降运兵点24处。
雷电探测站 1991年至1993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加格达奇、呼中、十八站、阿木尔修建雷电探测(DF)站4处。建站房254平方米,传输线路4条,总长8.6公里。购置美国产雷电探测设备6套(安装4套、备用2套)。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合建雷电显示(NDS)站 1处,设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内。购置并安装美国产雷电显示、记录设备 1套。1995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购置雷电探测系统中心站 1处。2002年至2004年,在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建雷电探测系统1处。
微波通讯 1992年至1994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全区修建微波通讯总站1个,枢纽站1个、分路站4个,中继站14个、终端站10个,通讯线路855.3公里,房舍6233.6平方米。购置意大利产主机设备173套,配套设备230套。在全区形成微波通讯联网。
化学灭火基地 1996年春,由国家和地方投资,在加格达奇、塔河两个航站建立化学灭火基地2处。配置药剂调制、飞机加药和喷洒设备,修建化学药剂库200平方米。
远程卫星接收终端站 1996年 9月,林业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全国建立卫星林火监测信息网。在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置远程卫星接收终端 1个。1997年,地区防火指挥部信息处理中心与国家林业局和地区气象局形成微机联网,可从网上随时索取卫星林火监测信息。2004年,全区设置卫星接收终端11个。
办公宿舍 1967年后,全区森林防火机构和专业队伍陆续修建办公楼、宿舍、食堂、车库以及检查站等各类房舍,至1979年底,总面积为10,350平方米,其中板(条)夹泥、土坯等结构建筑约占 30%。1980年后,原有简易房舍逐步改造为砖瓦(木)结构,同时增加了建筑面积,增建外站、检查站等各类房舍。至1986年底,总面积为23,090平方米。1987年“5·6”大火后,专业队再次扩编,营房全面进行改造和扩建,同时增建瞭望塔房、机隆点房和加油站房。至1989年底,全区各类房舍总面积达到56,605平方米。90年代以后,各级防火机构房舍普遍得到改善,各县区局防火机构全部修建或配给楼房。加上其它房舍建设,至2004年年底,全区各类房舍总面积达到111,563平方米,其中森林警察部队的各类房舍57,883平方米。
板房 帐篷 1965年,森林防火部门和专业队伍与其它机关单位一样,居住在棉帐篷里。各防火执勤点以棉帐篷为主。一顶帐篷的使用年限为 6年左右。至1987年,全区共购置和耗用棉帐篷1126顶。1988年,全区陆续购置活动板房117栋,棉帐篷654顶,配发各地和森林警察部队,主要用于外站、检查站、瞭望塔等野外执勤使用。2003年,全区购置棉帐篷40顶,双人帐篷400顶。至2004年底,全区有棉帐篷42顶,双人帐篷400顶。
2004年全区现有防火灭火设施统计表
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