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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各地护林防火办公室单独设置的通知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各地护林防火办公室单独设置的通知


  (1987年8月17日)
  为吸取“五·六”特大森林火灾的教训,切实加强各级护林防火机构及充实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各地护林防火办公室单独设置为科级单位,林场设相应的护林防火办公室。林业局护林防火办公室的经费由企业管理费列支,林场防火办公室的经费由车间经费列支。原防火办与营林处在一起的,分设后总人数不变。各地要按此通知要求于九月十日前配齐人员并到岗工作。松岭、新林、呼中、塔河、西林吉、十八站、库伦斯配备干部8人、工人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阿木尔、图强、加区配备干部6人、工人4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古里林场配备干部4人、工人2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