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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1998年11月20日)
  地委批转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大发[1998]22号)确定,“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改为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加格达奇和塔河航空护林站归口森林防火部。森林防火部与行署森林防火办公室合署,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根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实施办法》(大林集综[1998]17号),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原则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大发[1998]22号文件及大林集综[1998]17号文件为依据,以建立“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管理机构为目的。贯彻“精减机构、分流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益”的方针;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按地区行政公署防火办与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实行合署办公的体制进行机构改革。
  二主要职能
  1、在地委、行署和林业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防火办公室和省森林防火办公室的指导下,处理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制定本地区森林防火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和与之相应的规定、办法和措施。搞好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火源管理方案。3、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拟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制定验收标准;检查督促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搞好年度验收。4、拟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在扑救森林火灾的实施过程中,根据火情火势、自然地理、气候气象等因子变量,提出兵力部署、主攻方向等意见,给领导当好参谋;直接参与扑火指挥,根据领导批示下达命令,并认真检查落实,及时反馈信息。5、搞好通信组网和管理工作及平时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通信联络工作,保证调度指挥命令的顺利下达。6、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设备,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森林防火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安装和调试;发挥森林防火数据库和辅助决策系统的作用,为森林防火提供及时、准确直观的数据和图形。处理气象数据,预报全区火险等级,及时处理雷电监测信息。7、在行政和业务上代管加格达奇和塔河航空护林站。负责森林防火飞机的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制定飞行计划,下达飞行命令,掌握飞行情况,协调机组和航站的关系。8、提报森林防火长远规划,指导中期和年度防火设施设备、道路桥梁等计划的编报工作;参与森林防灭火物资设备的选型,以及各项森林防火工程的验收工作。9、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搞好各项物资设备的调拨、供应、运输工作。10、指导森林防火中、初级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11、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指挥科:设科长1职、副科长兼值班员1职、副科长兼电台管理员1职、值班员2职、报务员2职、话务员1职、通信设备维修工1职,共9职。(二)预防科:设科长1职、副科长1职,科员3职、微机员、统计员、地图标绘员1职,共6职。(三)情报科:设副科长2职、计算机软件1职、气象专业人员1职、计算机硬件维修兼网络管理员1职,共5职。(四)培训科:设科长1职、科员2职,共3职。(五)综合科:设科长1职、文书兼档案员1职、管理员1职、打字兼收发员、保管员1职、司机1职,共5职。(六)计财科:设会计1职、出纳员1职,共2职。(七)装备科:设科员1职、仓库管理员兼DF站守卫1职,共2职。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森林防火部原编制53名,核定32名(干部23名、工人9名),精简40%,另有地方编制13名。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与行署森林防火办设主任1职、副主任3职(地方编制)科长7职(地方编制3名),副科长6职(地方编制1名)。
  五代管单位
  受国家林业局及集体公司委托,代管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和塔河航空护林站。加、塔两站机构编制等按大编[1998]5号、6号文件规定办理。
  六确定工作人员
  (一)组织动员。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文件,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公布方案,正式启动机构改革工作。(二)竞争上岗。1、根据地区编委批复的职位分类,采取公开竞争、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办法,确定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按着科长、副科长、科员、工勤人员顺序,公布职位任职资格,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自我推荐的方法,自报职位、公开竞争,每个人都要准备好竞岗书面材料;——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竞岗发言和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在个人竞岗、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各方面情况,由部领导集体决定各岗位的人选;——任免机关发文任命正副科级领导职务。2、原物资供应站人员,可以参加竞争上岗,同等条件、同等标准,择优选用。3、清理代干。机关按着职务标准,无论是行署还是集团公司的代干人员,一律不能充任公务员岗位。4、清理各种临时工。森林防火部聘用、招录的各类临时工作人员,一律解聘或辞退。5、现有人员长期不在岗的编内人员,一律按公务员辞职辞退办法处理,人事关系转地区人才中心。6、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提前退休、退职、病退、上学、下企业、调往外地等,按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执行。(三)下岗人员安置。森林防火部人员凡是经过竞岗而无岗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及档案一并转入地区人才交流中心。
  七整章建制
  机构改革同整章建制相结合,根据每个人的职位确定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精干、廉洁、高效的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门。
  森林防火机构改革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结束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