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草原
第二节 草原
大同区的草原面积和草质情况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居民的逐年增加而变化的。早在1897年前,大同一带几乎是一片荒原,除小面积的自然泡泊外,到处都是杂草丛生的草原,草原面积约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1897年蒙古人达瓦派人来大同一带跑马占荒,从此,过游牧生活的蒙古族人逐渐增多。到1907年汉族人迁居此地,进行开荒种田,随着垦荒面积的逐年增加,草原面积相应地减少。建国初期,草原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五以上,草质良好,家家户户都能广积饲草和烧柴。以后,随着人口的急遽增加,一部分草原被开垦种田,另一部分又被植树造林和建村等,面积逐渐减少。草质也因受牛、马、羊、人的践踏及掠夺式的采割而退化。1983年末统计:草原面积为一百四十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 44%。十个人民公社都有大小不等的草原,相对比较兴隆泉和双榆树两公社的草原面积大些,仅兴隆泉公社就有四十六万三千亩,约占全区草原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