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风灾
第二节 风灾
风灾是大同区第二大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风灾出现。尤其春季多大风,加大土壤水分的蒸发量,造成“十年九春旱”的后果。夏季的暴风雨往往造成作物倒伏,影响作物的生长。秋季作物成熟时(秋分前后),总有几场秋风摇落作物籽粒。建国前后主要风灾有以下两次:
一、1937年农历三月二十四日一下午三时,大同地区由北向南刮一场黑风。当时,对面不见人,个别房盖被卷走,有的牲畜和小孩被刮丢,大风持续三个小时左右。
二、1976年 4月末,刮一场八至九级风,大风持续四天。树木和电线杆多被刮断,地里小苗有些被连根拔掉,各类作物(尤其甜菜)有很多补种和毁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