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业机械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沿革 大同一带的农机管理机构最初形成于1962年。在这之前,本地虽已有非田间作业机械和田间半机械化机械,但由于大跃进后期,全区农业机械都下放到农业生产的基层单位使用和管理,所以,农机管理机构还没有最终形成。 1961年,由于国家把下放的农业机械全部收回统一管理,并以代耕形式为农业服务,至此,大庆区第一个国营农机站于1962年初正式筹建,名称为安达市大庆区农机站。站内设工作人员九名,其中:站长一人、技术员一人、驾驶员七人。同年7月1日,该站接回第一批农机具七台,从此,在大同地区广阔的土地上开始有拖拉机奔驰。
1963年,该站经过补充和完善,又增配了一名副站长、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员,专职工作人员发展至14人,1964年,随大庆区行政名称的改变,改称为大同农机站,隶属于安达县农机科。
国营代耕形式从1962年开始至1969年结束,大同一带十个人民公社的所有农业机械都由大同农机站统一管理,所以当时又称为国家统一经营时期。其主要经营方式是哪里有活,农机站就将拖拉机连同农具一起开往作业地点进行统一作业,待任务完成后,再移至其它作业地点。
1963年,黑龙江省农机局又为大同农机站新调五台机车和配套农具。在车辆增加的基础上,大同农机站分别在八井子、祝三、高台子、大青山和庆阳山公社成立了农机队,每个队派驻一个车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同时也促进了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1965年,安达县农机科将大同农机站的机车调出一部分,剩余的四个车组又重新归大同农机站统一管理,将下放的五个机耕队全部撤销,仍实行下设机耕队以前的作业形式。
1969年,大同农机站将机车连同农具一起分别卖给了高台子公社西太平大队、大青山公社有利大队、大同镇民生大队和二大队、庆阳山公社杏山卜大队、老山头公社中心大队、祝三公社凤凰山大队等七个单位。大同农机站同时取消,国营办农业机械的历史至此结束。代之而来的是十个人民公社农机站的相继成立。 1970年,大同周围十个人民公社有七个建立了农机管理站。它们分别是:八井子、双榆树、高台子、大同镇、老山头、大青山和祝三公社。至1971年,其余三个公社的农机站也都相继成立。同时,随着1969年农业机械的下放,农业机械的经营和管理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至此,大同周围十个人民公社的农机管理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以生产大队为主的经营阶段。
大队经营的农业机械在业务上隶属于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和大队党支部两级管理。农田作业也采取代耕形式,但主要负责本大队的农业生产,有时也为外大队或公社进行某种作业。机车保养和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大队集体摊销。1970年,大同地区共配备有二十个农机队;1975发展至74个;1978年发展至85个。到1979年发展至87个。至此,全区87个生产大队全都成立了自己的农机队。
大队经营时期与国家统一经营时期相比,在方便用户、扩大生产等诸方面虽有很大进步,但其经营管理形式仍然是吃大锅饭,其弊病很多,既增加了社员的经济负担,也挫伤了社员使用机械的积极性。所以从1980年后各大队机耕队开始逐步实行单机核算、独立经营的管理方法。机耕队作业开始按耕作标准收费。随着经济核算单位的缩小,新的经济管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吃大锅饭时的弊病,所以从1980至1981年,各大队农机事业开始进入稳步发展的新时期。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随着农村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生产小队开始购买农业机械,并随着农村购买量的逐步增加,大队和小队的经营比重开始相应地发生变化。至此,大同区的农机管理开始步入第三阶段,即大队、小队共同经营管理阶段。
大同地区小队经营拖拉机始于1977年,大同镇一大队一小队从红旗林场购买的第一台“乌尔肃斯”(译音)旧胶轮拖拉机开始,至1981年,小队经营拖拉机总数已占全区拖拉机保有量60%。1982年又发展至75%。小队经营拖拉机在全区农业机械的比例逐步占有绝对优势。
1982年末至1983年,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各小队经营的拖拉机大部分转为个人经营,广大专业承包户开始购买手扶、小四轮等:小型农具,全区迅速掀起了小型农机热,大同地区的农机事业又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兴盛时期。
大同周围十个人民公社的农机管理自1978年划归大庆后,其隶属关系由原安达县农机科改为大同区农林办农机组。1981年春,大同农林办又划分为五个科,大同区农机科正式成立,其职责和管理范围不变。1984年根据区机关体制变化,将农机科撤销,并入农林科、隶农林党委。下辖十乡镇农机站,科里设农机组。
1984和1985年,由于进一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区 1,161台大中小型拖拉机中有889台由独户或联户经营,占保有量的76.6%。农机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村级农机管理队伍和机耕队解散,农机生产在农业上出现了低潮。伴随而来的是农机具缺乏管理,生产效率低,但拖拉机数量迅猛增加,至1985年末大小拖拉机达1,190台。农村机械车辆这种变化形势,反而使农业机械利用率下降了,尤其是链轨机车,这些机车除部分承包外,其余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锈蚀、丢失等)。由于大中型机车不能得以充分利用,小型机具马力有限、耕深不足,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土壤板结,旱、涝、病虫害等抗御能力下降,也是目前土地单产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一时期,农田作业、农田运输主要以小型车为主,所以说,农村逐渐出现了小型机车、独家经营、田间与非田间作业这样一种综合性运输工具的局面,有些乡镇呈现出畜力与机车相等的局面。大中型拖拉机主要从事工、副业生产,到1985年末全区涌现出66户以代耕、运输为主的农机生产专业户。全年总收入达7万元。
1984年 2月2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农民个人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规定“农民个人或联户的农用拖拉机由县、市以上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检验,并办理报户<过户>发牌证手续”。使农机管理部门增加了农机安全监理一项新内容,全区十乡镇各配一名农机安全监理员,负责农机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行驶过程中的安全,并以农机监理为主,狠抓技术状态、驾驶员培训及其它管理工作。为适应农机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各站都根据实际情况,除经营油料供应外,增设了不同的服务项目;大同镇的修理,庆阳山、兴隆泉乡的供件,大青山、双榆树乡的代耕,高台子镇的粮米加工等服务,都为农户提供了方便,深受群众欢迎。
农机队伍变化情况及人员成份一览表 在抓好农机管理的同时,各乡不断加强管理服务站的建设,1985年末,全区除祝三、大青山、葡萄花乡外,其余七个站都安装了计量加油器,实行了管道输送、计量付油,从而提高了油料供应管理水平。
跟随农机体制改革的出现,也出现了农机产品的大畅销,农民自家经营农机户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出现,农机部门在驾驶员培训上还远远没能跟上,大凡独家经营的小型机车,都是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年青驾驶员,这些人技术不熟,会开不会修现象十分严重,还有一些以雇用驾驶员为主。农机具的使用在1984和1985年呈停滞状态,一般农户很少使用或购置,只是非田间作业机械在每个自然屯都集中在个人手中,他们为农户加工粮食等、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