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机械的形成和发展 大同一带最早的动力机械产生于1937年的永丰米厂。这座米厂是当时大同街满长有的私人企业。其动力为一台烧重油的单缸坐机。动力通过坐机的皮带带动中间传动装置(俗称吊杠)。传动装置上配有皮动轮,皮动轮带加工机械进行粮米加工作业。其工作效率相当于人、畜的十几倍。但这台机械只能打高粱米、小米、黄米等,仅相当于现在制米机的功能。
解放后,随着农业生产的需要,开始逐步引进半自动化机械。
1953年,八区(老山头公社)于焕的互助组第一个买了马拉双轮单铧犁、马拉钉齿耙、马拉镇压器等农具。五区 (高台子公社)西太平村引进了马拉双轮双铧犁、割草机、搂草机(俗称洋耙子)。
1958年,随着国家拖拉机制造业的形成和发展,经黑龙江省林业局批准,为大同苗圃调拨了两台东方红——54链轨拖拉机。据说,该机是洛阳拖拉机制造厂生产的第一批产品。
1963年,黑龙江省农机局首次调拨给国营大同农机站第一台胶轮拖拉机。型号25K。
1968年,国家首次调拨给八井子公社永合六队第一台小型拖拉机:泰山——12。
以后,随国家农机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大同农业机械的种类逐步增多。到1985年末,全区拖拉机的车型已达二十多种。主要有东方红——75、东方红——54、东方红——28、铁牛——55、泰山——12、 太行山——12、518——12等。农具主要有五铧犁、重耙、轻耙、镇压器、七铧犁、48行谷物播种机等共计十余种。
在这期间,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对发展大同地区农机事业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1982年末,用于农业机械化的投资累计已达四十四万九千五百三十一元。其中包括东方红——75十一台、东方红一28三台、铁牛——55二台、小型拖拉机444台、农具74台(件)。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农业机械的增多,广大社员群众对农机作业的生产条件和机械性能也逐步提出了新要求,于是,大同地区开始出现了农机具改革。比如,为保证生产和安全需要,对原有的东方红——28、铁牛——55等胶轮拖拉机增添了汽刹车装置。为了减轻起动磁电机的磨损,对铁牛——55拖拉机增添了磁电机离合器装置。为了保证驾驶员工作舒适,减轻驾驶员的工作疲劳,对东方红——28、铁牛——55、东风——28等车型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装了驾驶室。为了满足农田二遍铲趟的要求,对部分七铧犁也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
历年拖拉机保有量增减一览表 续表
1970年后,在杯耙的基础上制做了三条播种机,用于播种玉米、大豆、谷子、糜子、高粱等。部分农村社队还仿照龙江一号,组装了小型单体播种机。
对于非田间作业机械,本地还加工制造了玉米脱粒机、混轮及立磨等。1975年后,随着农业机械化的进一步发展,本地加工和制造的机械才逐步被淘汰。
1984和1985年,机动车明显增加,农户独家购置车辆逐渐增多,而且多数是泰山、四轮子、手扶之类,这些车价廉适用、在本区农村中添置量大大增加,国家为扶持农民购买机车,由农业银行每年都拨出专项贷款,其比例占贷款总数的 50%以上。尤其是1984和1985两年、农民独家购置机动车户数猛增。而大中型机动车保有量呈下降趋势。
历年农具保有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非田间作业,以机械化为主是从正式使用国家电厂的动力开始,在这之前,一部分生产队,在能源方面以柴油机为主,比较先进的社队把柴油机装上车棚,可以到外边作业,主要解决铡草、脱粒等非田间作业。自1970年大同一带开始使用新华电厂的电力后,非田间作业开始以正规电力为主,并逐渐增加了非田间作业项目。实行经济承包制后,非田间机械设备集中在个人手中,经济收益情况出现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