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业机械的基本状况
第六节 农业机械的基本状况
在大同区整个发展史上,自农业机械产生后,对解决畜力不足、提高劳动效率和扩大经济效益等诸方面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总的发展趋势看,大同一带的非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一般要高于田间机械化程度。
在1960年的农业机械化初期,大同一带的农机作业还很单调,其作业项目仅限于整地、起垄和麦播等。至1975年,全地区机耕地面积发展至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七十三亩,占耕地面积的70%,机械播种面积十二万九千七百三十亩,机播程度为24.2%;机械中耕二十三万三千一百六十三亩,占中耕作物面积的47.6%;机械深松八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小麦机播程度为100%。运输机械化程度还很低。而至1982年,全区机耕面积却降至三十三万八千零四十六亩,仅占全区总耕地面积的54%,机械化翻地95,886亩,占应翻面积的81%;机播面积75,200亩,占播种面积的 12%;小麦机播33,120亩,占应播面积的85.9%;机械中耕面积二十八万一千四百九十九亩,占中耕面积的48%;机械深松"14,765亩,占应深松面积的75%。而运输机械化程度在全区却发展至55%。
因此,从全区的总体情况看,机械化程度与机械数量很不适应,其基本原因在于机械没有在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农具不配套和农业机械用于非田间作业量多。如1982年,全区农机总作业量应为三百零二万六千七百二十七标准亩,其中农业作业量应为一百七十七万零七百四十八标准亩, 非田间作业量应为一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九标准亩,占总作业量的41.2%。而农业作业量中又有36.9%用于运输作业,田间作业量仅占总机械作业量的37%。所以,全区田间机械化程度还不高,而非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却较高。
1979年 6月,根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农业机械化试点队规划要点的通知》精神,本区在大同公社民生大队、高台子公社西太平大队进行了机械化试点,计划1981年实现机械化。其指标是整地、播种、中耕、除草、追肥等。计划机械化程度为 90%,收获机械化程度70%,运输机械化程度90%。
由于当时的客观经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配套农具的需要,尤其是自然和客观条件不利于机械化作业等多方面原因,因此没能达到预期效果。
1983年,全区落实大包干到户责任制后,原有的大型农业机械更加不适应本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而小型拖拉机用于一家一户小面积田间机械化作业适应性却很强,因此,全区小型农机具发展较快,至年末,已发展到481台,使上述矛盾开始逐步缓和。
1984年,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田间作业处于畜力与机械混合状态,田间作业小机械逐渐增加,一种新的农机拥有形式在出现,如联户、独户、尤其象四轮之类的小型机车在农村大量出现,把以畜力为主的耕作方式逐步被取代,1984年全区小四轮拥有量达 340台,占全部小型农机的40%强,1985年全区小型拖拉机拥有量总计734台,而小四轮达到442台,超过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