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一、形成和发展
集体所有制工业是大同区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伴随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深入而出现并发展的。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一)由个体手工业到手工业合作社
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分批组织他们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组)。首先把成衣铺二十余职工组成联营被服社,主要产品是给商店带料加工衣帽等商品。随之,其它个体手工业都先后组成合作社(组),到1955年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当时组成的手工业合作社(组)有:被服合作社、钟刻合作社(包括修表、刻字、理发、镶牙、照像、五金)、食品合作社、木器合作社、(包括编修车间)、皮毛生产合作社、铁业联合社、砖瓦厂、油米合作加工厂等,从事各项生产的人员达四百余人。开始各厂(社)都有盈利,办得比较兴旺,据1956年统计:仅被服社、食品加工社、钟刻社、木器社、毛皮社、年盈利为六万六千元。
(二)手工业合作社的合分转化
1958年,在“大跃进”潮流的冲击中,手工业合作化的前途出现了很大变化。同年 3月,大同机械厂由手工业合作厂转为地方国营小商品厂。接着,木器小商品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小商品厂。砖瓦生产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大同砖瓦厂。编织合作小组、皮革合作小组并为大同皮革厂。食品和被服生产合作社并为大同食品被服合作工。由于脱离实际搞冒进式的合并转化,影响了工人们的思想情绪,造成管理混乱,生产效率低,企业亏损。1961年 9月,在深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时,同地方国营工业一起进行了调整。调整的结果是:
1. 原地方国营大庆机械厂(由于1959年9月25日建大庆区,故改大同称大庆),自有资金34,684元,其中社员股金和多余资金 5,742元,国家基金 18,799元,手工业积累10,143元,根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第35条精神,将大庆机械厂分为: (1)地方国营大庆发电厂;(2)农机具修配合作社,(3)铁业生产合作社。
2.原大庆皮革厂,现有资金 39,270元,其中社员股金和多余资金7,475元,其余是手工业积累。为此,将该厂划为。(1)编织生产合作社,(2)毛皮鞋帽生产合作工厂。
3.原地方国营小商品厂,现有资金 57,907元,其中社员股金和多余资金5,078元,其余是手工业积累。为此,将该厂划为:(1)木器家具生产合作工厂,(2)小商品生产合作工厂。
4.原大庆被服食品合作工厂,现有资金 38,695元,其中社员股金2,469元,其余是肇州县手工业联社投资。将该厂划分为:(1)该厂被服车间单独成立被服生产合作工厂;(2)食品酱菜部分单独成立食品酿造合作工厂。
5.地方国营大庆砖瓦厂,现有资金763,574元,其中社员股金4,650元,其余是1960年国家投资。为此:(1)社员股金部分(原盆窑),单独成立陶瓷生产合作工厂,(2)砖瓦部分仍为地方国营大庆砖瓦厂。
调整后,集体工业单位共十个:(1)铁业生产合作社, (2)编织生产合作社,(3)毛皮鞋帽生产合作工厂,(4)木器家具生产合作工厂,(5)小商品合作工厂,(6)陶瓷生产合作工厂,(7)食品酿造合作工厂;(8)被服生产合作工厂,(9)农机具修配合作工厂;(10)由商业科转入的钟刻社。
这些集体合作厂(社),原有职工398名,调整时下放61名,调整后有职工337名,其中干部22名。
1958至1966年,各厂的生产状况和人员编制变化很大。被服厂为支援大庆加工劳保服,1960年时,职工人员增加到三百六十余人,每年盈利一万余元。1963年随着石油开发的转移,人员逐步下放到五分之四以上,最少只剩四十余人。钟刻社职工人数最多达六十余人,到1963年只剩八人。皮毛厂在“大跃进”期间发展为二百余人,1958至1960年,仅三年就亏损八万余元,之后人员削减为二十余人,每年可盈利一万余元。其它厂也都经历了冒进和调整过程,由亏损到盈利,唯独食品厂从1961年至1966年一直盈利。
(三)动乱的1966至1976年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同的城镇集体工业同其它各行各业一样,都不同程度地遭受运动冲击。从总体看,各项发展不但受到阻挠,个别时期还出现过倒退。几个集体厂的情况是:
1.钟刻社。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搞运动忽略了生产,当年就不能保本经营。到1968年时,工人开不了工资,把原来的八名职工削减剩四人,以维持门户。直到1976年,生产才得到一些恢复,不再亏损稍有盈余。
2.食品厂。在十年动乱期间,产品虽无积压,厂方虽无亏损,但比起1961至1964年的年产值(三十五万元),不必说1966年曾减产三分之二,即或产值最高的1976年也减产百分之五点七。
3.被服厂原是无亏损的集体厂,但以十年浩劫中产值最高的1976年与1983年比,也相差悬殊。1976年有职工105人,总产值仅一百二十五万元.利润三万元。而1983年只有60名职工,却创造产值一百七十万元,获利润十二万元。
4.皮毛厂。十年浩劫中,该厂由于增加了苦土瓦生产项目,使产值由1966年的九万元增长为1976年的十五万元,利润由五千元增至八千元,职工28人。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82年,尽管苦土瓦因不耐寒而下马,该厂仅有27名职工,单纯生产车马輓具和毛毡,就创造产值五十二万三千元,获纯利润五万七千元。
5.木器厂。1966年有职工42人,产值二十万元,1976年有职工48人,产值三十四万余元。十年动乱中,年利润都在万元以下,1974年是获利最高的一年,只有九千七百元 (从1970年开始增加带锯加工项目)。但它的潜力只有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正常发挥。如: 1981年总产值五十万零二千元,1983年增至七十七万元。
6.橡胶厂。1972年由社办企业转为大集体企业。当时有职工34人,年产值十七万元,利润一万六千元。主要生产气囊、翻新轮胎。这个厂管理比较好,产品过关,逐年盈利。1976年产值达六十三万元,利润七万五千元。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解放思想,提高生产力,到1983年末,职工增至77人,年产值增长到一百二十七万四千元,获利润二十五万元,等于1976年利润的三倍又三分之一。
(四)1977至1983年集体工业的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上的伟大转折。随着经济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对一些原亏损单位进行了调整,使大同区城镇集体工业出现稳步发展的新局面。
1979年大同区城镇集体工业有食品厂、被服厂、钟刻社、皮毛厂、木器厂、橡胶厂、农具厂七个单位,从业人员366人,全年完成总产值四百零一万元,利润二十一万五千元。1980年10月,对原料无供应,产品大量积压的大同农具厂,根据“关、停、并、转”精神,关闭了工厂,把职工安排到其它各企事业单位。1981年剩六个集体工业单位,共有职工 307人,全年完成产值三百六十万元,利润三十二万八千元。1983年只上述六个集体单位,职工人数 274人,完成年产值545万元,利润六十四万九千元。1983年总产值是1975年总产值二百二十三万元的2.4倍,利润是1975年十二万三千八百元的5.2倍。1983年1月,立志金具厂划归大同区工业科管理。该厂始建于]971年,主要生产线路金具和修理,1984年,有职工30人,完成二十万元的产值,获利三万元。1985年,七个集体厂完成产值四百八十二万四千元,获利三十八万五千元。
二、用电与机械装备
大同区现有的六个城镇集体工业在用电与机械装备上各自有别。皮毛厂在1958年 4月就有自制弹棉机一台,铲皮机一台,刮皮机一台,并且使用电力操作。1980年又增置弹棉机二台,摔帘机二台,电焊机一台。用电量近二十瓩。
被服厂于1963年开始使用电动缝纫机,采用四台电动机带动,用电量达12瓩。1976年后,又先后购进电动缝纫机70台,电力切布刀三架,用电量达22瓩。1985年增加玻璃纤维布生产项目,购置织布机24台、拉丝机一套、捻线机两台、整经机一台。
橡胶厂于1966年开始用电,设备有炼胶机一台,气泵一台,用电量30瓩。1972年划归城镇集体工业管理。1983年时,在原有基础上又增置风泵一台,高压油泵机一台,生产及其它用电共300瓩。1984年增加配套设备“压沿机”一台。1985年购进三十立升蜜炼机一台、 二百型挤出机一台、内胎硫化机二台、四百型开炼机一台、双吨锅炉一台。
木器厂于1960年开始用电,装有一台钻孔机。1963年买电刨机一个,主轴一台。1970年增置带锯机一台。1976年买压刨机三台,刮料机二台,用电量近一百瓩。
食品厂于1960年用电照明,1972年安装和面机二台,1980年安装电烤炉二台,1982年安装自动饼干机一台,共用电49瓩。
钟刻社于1960年开始用电照明作业。
立志金具厂于1984年购进摆式磨碎机一台,以配套生产重晶石粉。
三、领导机构设置及沿革
大同的城镇集体工业形成于1953年,健全于1955年,领属关系变动较大。1959年前一直归肇州县领属,1960年划归安达市大庆区,1965年划归安达县为县属大同镇,1978年划归大庆市,成立大同区。
工业机构设置沿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