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通管理 一、机构建置沿革
1973至1977年,安达县交通科下设安达县交通监理站大同交通监理分站,安达县运输管理站大同运输管理分站;安达县公路管理站大同养路工区。
1978至1983年,大同划归大庆市后,为加强交通管理,大同区交通科接替原养路工区业务;大同区监理站接替原大同交通监理分站业务;大同区交警中队接替原大同运输管理分站业务。其业务分工是:大同区交通科主要负责桥梁、涵洞及公路修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项工作;大同区监理站负责民间运输、收缴养路费等业务,大同区交警中队负责车辆检鉴、驾驶员考核审验、交通肇事处理等业务。
1984年 5月28日,交通科、安全科、工业科合并为工交科,下设工业、安全、路政三个业务组,全员11人,其中:工业组五人,安全组四人,路政组二人。各组分别负责原有三个科的业务。
二、公路养护情况
1950至1959年,肇州县交通科负责大同地区的公路养护工作。在肇州至大同、大同至安达线路上设道班网点和养路工,负责这两条公路的维修和养护工作。
1960至1978年,安达市(县)交通科负责大同的公路养护工作。1965年群众养路工,分配情况如下表:
1973年,大同养路工区对通向肇州、安达、肇源、萨尔图等公路,分别设养路工负责公路
养护工作。
1978年,未设养路工,区政府临时组织人维修,区交通科负责公路管理。
1979年,由大庆市拨款,区交通科组设养路工44人,负责各段砂石路和土路的养护工作。
1982年,养路工增加到69人。
1983年,养路工又增加到 80人,养护里程为113.2公里。全区养护里程和人员分配情况如
下表:
1984年始,采用养路专业户承包养护的管理办法。联系经济责任制,按照《公路养护标准》的要求,测定路面状况分成优、良、次、差四等路面标准给予奖惩。1984年养护里程85.9公里,年平均完成好路率 25%,超额完成计划的3%;1985年养护里程68,027公里.年平均完成好路率54%,超额完成年初计划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