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土产品
第六节 土产品
一、土盐、卤水、土硝。盛产于老山头、庆阳山两公社境内。老山头垦荒后不久,即有人发现该地有土盐资源,并逐渐开始熬制。最初,土盐仅用于本地人畜食用,到民国十五年,大同附近县城闻知该地盛产土盐、卤水和土硝,便纷纷派人或投亲来此地开发。
当时,土盐产量每斗(50斤)盐土一般可提炼纯盐十余斤,盐场面积大小不等。其中,面积最大的北盐场从南自康家围屯北至八井子四座房南三公里处,东从庆阳山下洼子屯西至乔家围子北二公里的大碱泡边。总面积可达二十多平方公里。盛期年产土盐两千八百万到三千三百万斤,土硝三万多斤。土盐因含硝而呈黄白色。南盐场在王者兴屯西南二公里,孙家车铺一华里处。盐场面积约二平方公里,盐质呈白色,虽含卤水较多却无硝。年产土盐二十五万至三十万斤,卤水四十五万斤左右。
民国十七年是大同土盐生产的极盛期,本地盐份与外地盐商可达千人左右。盐份与盐商增多的主要原因是附近县城交通闭塞,各商埠海盐运输极为紧张、盐价昂贵。故本地土盐驰名省内外,销路甚广,价格也较高。来自外地的盐商一般用各地土特产品来兑换本地土盐。如来自巴彦县的盐商用红松木材换盐。每立方米可兑换二百斤。一匹耕马可兑换土盐三百至四百斤。此外,还有用日用品、食品、水产品兑换的。盐商多来自三肇(肇州、肇东、肇源)、安达、泰康、林甸、拜泉、青岗、巴彦、兰西、宾县和吉林省扶余县、前郭旗、怀德、九台、大赉等地。
“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政权强令禁止开发土盐,违者以奸商和经济犯制裁。
解放后,盐场又重新得以开发,除食用外,还可用做工业原料,如食盐和卤水是建筑部门冬季施工不可缺少的原料。土硝则是皮革加工部门必备的化工原料。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熬盐受禁。近年来熬盐业虽又兴起,但因草原严重退化,本地熬盐所需的柴草不足,加之海盐供应有余,土盐的销路已越来越窄。
二、冰碱、土碱。大同一带民间制碱已有几十年历史。
本地出产的碱分冰碱和土碱两种,冰碱多产于碱泡边缘,产碱期在碱泡冻后及雪前打扫冰碱原料为宜,冬雪越少,本地冰碱产量越高。
冰原碱呈霜或碎雪状,每天早晨日出前扫碱,日出后即化。
冰碱产量较高。一般原碱扫回后,用锅烧化,再凝固后即为成品碱。盛时(冬旱)仅老山头公社哭泪泡附近陈二道眼屯年产冰碱即可达一百万斤。
土碱产期分春秋两季,制碱期多利用冬季农闲时节,一般在日出前扫碱土,降雨后碱即消失。本地土碱多产于八井子、双榆树、兴隆泉三个公社,产碱量分别不等。
三、靰鞡草。靰鞡草系一年生草本植物,多产于泡泊浅水中。
在旧中国,广大贫苦农民因生活贫寒,做不起布鞋,只能穿靰鞡取暖。靰鞡是当地皮匠用牛皮加工制成的一种冬季御寒鞋,鞋前头微翘而尖,尖部捏满皱褶。为延长其使用寿命,鞋跟底部多数都钉两枚大铁钉做跟掌,穿靰鞡前,必须把事先准备好的靰鞡草用木槌砸软成绒状,絮进鞋内,再放入毡袜(大多数人不用毡袜)。靰鞡草较之其它御寒物品的优点在于它价廉保暖,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靰鞡草曾帮助广大贫苦农民渡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而严寒的冬季,日久天长,靰鞡草就渐渐地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宝。
建国前后,大同镇内农贸市场有很多商贩叫卖靰鞡草。过去,由于大同地域雨量充沛,泡泊纵横,靰鞡草比比皆是。进入六十年代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靰鞡逐渐被胶、棉和皮鞋所取代。靰鞡草也就相应地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失去了使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干旱逐年加重,泡泊干涸、靰鞡草的生长已开始大面积减少。
四、油包草。油包草为一年生草本植物,本地习惯称“鞑子筋”,形状如猪鬃,有很强的拉力。多生于漫岗沙丘地,放兴隆泉、双榆树和高台子公社境内生长较多。过去,土法榨油均采用油包草包捆隔层压油。后因土法榨油逐渐被新工艺所取代,油包草就相应地离开了榨油作坊而进入草绳车间。1957年,大同民政福利厂曾成立盲、聋、哑草绳车间,重点以油包草为原料加工草绳。用油包草加工制成的草绳即可用做商品包装,也可用于捆扎畜草,即经济耐用又深受用户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