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建置及主要业务
土地建设篇
第一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机构建置及主要业务
1964至1977年,大同的城建事业由安达县大同工业交通办公室代管,每年城建量小,只做安达县的一般小城镇管理。
1978年,建立大同区城建科,开始定编四人,其中一名科长,三名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只做简单的分工,一些工作还属于共同负责。1980年发展到八人,划分为土地、财务、综合、技术四个组。随着城建事业的逐年发展,城建科的工作量也相应加大。1981年城建科人员发展为13人;1982年为16人;1983年为44人。其中:科长三入,土地组二人,财务组二人,综合组二人,技术组四人,材料现场员七人,材料供应站24人;1984年为49人,下设材料站、工程组、财务组、土地组,综合组五个业务组,随着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于本年 6月25日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增设党委办、环保站两个组。
城建科的主要业务是:按市局城建规划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建规划;抓好城乡建设、土地管理、市政建设、城镇绿化、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施工队伍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建筑任务;做好施工队伍的指导工作,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和审批宅基地;加强对施工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速度,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