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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房建设

第二节 公房建设



  伪满时期,在乡村只有伪村公所、小学校、警察派出所、庙宇等属于公房建筑,这些建筑除几所庙宇和伪福利村公所(现大青山公社境内于1935年建)是砖瓦结构房外,其余都是土平房。

  1946年11月,人民政权建立后,各村和农民协会公用房及小学校都从没收的伪公房和地主住房中占用,没有新建房。

  建国后,村政府开始自建房屋独院办公。1955年乡政府成立后,公房建筑量加大,除建政府办公室外,还建工厂、学校、卫生所、供销社等。建房标准高于民宅,多是檐砖砖压梢,带斡风板,装梯形满玻璃窗。1959年,老山头公社建起了大庆区乡村第一所砖瓦结构办公室,之后,各公社机关都陆续修建了砖平房和砖瓦房。各公社部分学校、卫生院、商店、银行、邮电、社办工厂等,也都先后盖上了砖房,此时,大队和小队办公房还都是土平房。

  1978至1983年,农村公房建筑在结构上变化很大。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原有房都先后进行了改建和扩建。改土房为全砖房,改土瓦为铁垄瓦水泥板屋顶,改煤炉取暖为锅炉取暖,并由国家投资建砖瓦结构职工家属住宅。各大队和部分小队也先后建起了全砖房或一面清房。1982年,老山头公社共有公房899间,约一万六千一百八十平方米,其中:砖房436间(铁垄瓦房131间),约七千八百四十八平方米;土平房463间,约八千三百六十四平方米。大青山公社公房面积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七平方米,其中:全砖房五千九百九十七平方米;一面清房七百二十平方米;土平房约六千三百平方米。其它公社公房建筑类似这两个公社。

国家投资历年农村公房建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