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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乡、镇医院

第四节 乡、镇医院



  大同区共有12个乡级卫生院。即大同镇、高台子镇、双榆树乡、兴隆泉乡、老山头乡、葡萄花乡、大青山乡、庆阳山乡、祝三乡、八井子乡、立志办事处和红旗林场卫生院。

  建国初,大同一带乡村个体开业医生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结合、民主管理、集体经营”的原则,个人投资,自带备品组建联合诊所。1951年 9月首建“国富乡联合诊所”,1952年,兴隆泉、高台子、老山头、葡萄花、大青山等地先后组建六个私营联合诊所。当时的人、财、物权均归本所。人员工资是在收入总额里提取一定积累后按劳分配,学徒工和工勤人员酌情付酬。此种联合形式持续到1957年秋。

  1958年,联合诊所经调整与合并,组建公社卫生院,下设大队卫生所。由于体制的变化,使三级医疗予防网基本形成。

  1962年春,增建庆阳山、祝三、八井子公社卫生院。1963年 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安达市卫生局决定,将老山头、庆阳山、高台子、葡萄花、祝三、八井子六个公社卫生院首批改为集体所有制,并统称某“公社中心卫生所”。人、财、物三权由地方统一管理,自负盈亏,实行“死分活值”工资制。1966年随着形势的变化,逐步将“公社中心卫生所”复名为“公社卫生院”,恢复等级工资制,施行社办国助。1976年11月变公社卫生院为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

  1978年后,党和政府加强了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领导,除配备技术力量外,增添了医疗设备。各乡卫生院既担负行政上的管理任务,又开展医疗预防、防疫、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等项指导工作,成为农村中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基地。

  一、卫生技术队伍

  大同区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是逐渐发展壮大的。1958年现大同区所属乡村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1人(包括中医学员在内),以后逐年有所增加。1978年有卫生技术人员70人。建大同区后,为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针对全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普遍存在未受过系统医学理论培训的特点,区卫生科加强了技术队伍的整顿和建设,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疗水平。对医务人员采取进修、自修、短期培训、考核等形式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1983年,11个乡级卫生院 (红旗林场未在内)共有卫生技术人员82人,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8.4%。各卫生院普遍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还可以治疗与抢救一些疑难及危重病人,开展计划生育的放环、取环、结扎、常规化验、X线诊断等业务。 1985年,大同和高台子乡分别建镇,全区乡、镇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如下表:

  二、床位与医疗设备

  1958年后,各公社卫生院相继成立。当时住宅多数就地采用农民房而维修利用,诊断、配方、处置无法分设专室,医疗设备也极为简便,更无力设立病床。

  为适应人民群众的就医需要,1968年经上级统一规划,分批扩建与新建医院用房,一些乡村医院相继设置了床位。1978至1983年,各公社卫生院由上级投资先后建起了全砖房,按业务分室办公。各种医疗设备也逐年增加,并分别增设了住院床位。1983年底,11个公乡、镇医院社级卫生院,新配备精良医疗器械112件,设病床108张。

1985年卫生技术人员统计表



1983年大同区各公社卫生院床位和医疗器械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