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纪律检查 一、纪检机构沿革
大同地区的纪检组织,因隶属关系屡变,不仅名称多有变化,管辖范围也不尽相同。每当改为处级区时,就设有独立的纪检组织,其余为肇州县和安达县管辖。
大庆、大同区纪律检查组织名称变化表 二、纪检工作
1959至1960年组建的纪律监察委员会,其中心工作是配合“整党整社”,查处所谓在“大跃进”中“党员干部所犯的错误”,其重点是对划为“三类社队干部"的处分。
1962年对所谓“大跃进”以来受到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查处,对个别失实情况进行认真地甄别。对在“拔白旗,反右倾,整党整社”运动中批判和处理错了的党员干部加以平反纠正。
1963至1966年,主要是配合社会上的“五反”运动和“四清”运动,对党内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等问题进行查处。
1966至1976年的十年动乱中,纪检工作被“红卫兵”组织设立的“审干组”、“专案组”、“清查办”所代替,以整“当权派”、“走资派”为主,搞了大批冤、假、错案。后来将专案组改名“审干办公室”,搞内查外调,查干部的历史,找干部的问题,形成人人过关,人人受审的势头,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1968年“造反派”设“群众专政指挥部”,打击面无限扩大,以查“三特(日、将、苏)一叛”为内容,形成一股深挖高潮,干部、群众受审查、批斗、游街者不计其数。
1977年,以查处一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为主;1978年 7月成立打击办公室,主要对党员干部违纪现象进行查处。
1979至1983年,在中央提出实现拨乱反正、安定团结的精神指引下,纪检工作对所谓“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并注意对党员干部多吃多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查处。
1984和1985年,纪检工作为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对社会上,党内、各级组织内出现的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的查处。为就经济领域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区委于1984年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办公室”,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于井龙为组长的成立了领导班子,班子中吸收了公、检、法、工商、审计等领导人员参加。1984年受理经济案件六起,同年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这批案件有三名党员受处分;1985年受理案件11起,结案10起,结案率为91%,其中五名党员受处分。
自1980年后,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量大,发生的案件跟随形势发展各有侧重,如开放初期,一批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由于本区控制紧、宣传早、收得快,没有出现较大问题。但在经济开放后,本区与外地联合搞经商等活动,增加了活动范围,因而使一部分人违犯了党纪国法,尤其是农村各乡镇企业办大肆侵吞公款、截留农民收入、乱摊派现象极为严重,仅高台予镇至1985年末,所欠公私款达几十万元,使改革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历年办案、结案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