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大常委会 一、机构及人员更迭
根据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颁布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大同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
人大常委会人员更迭表 二、人大常委会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是区级政权机关,自1980年建立以来,到1985年末,召开了15次例会。每次例会都是针对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对全面工作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切实可行的决议。在区委领导下,还就管辖范围内有关政府、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人事任免做到了审批、决定。依法开展视察活动,组织人大常委委员、区人民代表和人民政府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深入基层对全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向区委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自1980年以来,共进行了多次这项活动。
1984年 5月24至2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三届第一次常委会议,会议由人大主任刘继昌主持。会议学习中共中央8号文件;学习了彭真委员长的讲话;通过了大同区人大常委会1984年工作要点和大同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八项规定;会议任命了区人民政府和两院的一批干部。1984年8月14日至17日召开了三届二次人大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宋岱武代表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两户”和保护“两户”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
三、人大办公室
人大常委会成立后,作为它的综合部门,人大常委办公室也随之建立,办公室起着综合平衡、承上启下、沟通左右、联系内外作用。至1985年末,有主任2人,秘书2人,文书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