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政府
第一节 区政府
1946年 5月开始建立联合会,联合会是党、政合一的组织。当时设主任二人、文书一人、财粮一人、干事二人、公安员一人。这一综合组织主要是巩固胜利成果,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1948至1957年,区政府隶属于肇州县领导,名称多次变化,如区政府(乡级)、区公所、乡公所、区人委等。至1957年编制为区长、民政、公安、生产、财粮、文教、卫生、会计、文书、交通、伙夫等,还设有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1958至1959年秋,全国的行政设置以基层人民公社为主,各公社成立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农业、工业交通、财贸粮食、民兵武装、公安、文教卫生、财会辅导、民政劳动等助理员。各公社还建有农机管理站、畜牧管理站、林业管理站、农业管理站。
1960年正式成立大庆区(县级),大庆区人委直属安达市。区人委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工业科、建设科、交通科、农业科、行政科、商业科、计统科、畜牧科、粮食科、民政科、劳动科、财政科、卫生科、文教科等16个科(室),此外还有公安分局、检察组、法庭。
1964年以后,撤区,直属安达县,行政机构基本与1959年同。在十年动乱中,机构被砸烂、代之而起的是“红卫兵"组织接管一切,设所谓“临时接管委员会”、“政工组”、“贫代会”、“红代会”、“生产指挥部”(组)、“革命委员会”等临时机构。
1978年正式成立大同区“革命委员会”,直属大庆市“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府办公室、农林科、商业科、工业科、粮食科、劳资科、民政科、文教科、卫生科、城建科、财政科、税务局。1981年10月大同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大同区人民政府。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将农林科划为农业科、农机科、林业科、畜牧科、水电科;政府办划为行管科、政府办;文教科划为文化广播科和教育科;增设社队企业科、交通环保科、安全科、房产科、司法科、档案科、工商物价科;养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1984年初经过改革、调整、区政府下
设财政科、民政科、劳资科、计统科、人防办公室、城乡建设环保科、教育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农林科、工业交通科、政府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科、物价科、商业科、税务局、乡镇企业科、粮食科、司法科。全区增设了事业编制的文化站、广播站、气象站、劳动服务公司、自来水公司、档案馆等。
大同区共有机关工作人员332人,事业编制人员1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