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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访

第七章 信访




  大同区信访工作始于1978年 3月份,直接受中共大同区委和大同区人民政府领导。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起着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区委、区政府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纪检委、组织部、区委办、政府办、工会、劳资科、财政科、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信访办定编三人,由一名副科级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稳定在二人。为使信访工作达到“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目的,根据区委、区政府同发(83)4号、同发(83) 6号文件精神,按着业务性质和分工,把信访工作纳入各系统,从而体现了基层办案的原则。信访办公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积极主动地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十年动乱中的冤假错案。1983年后,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期间上访的特点是:落实中央(84)号文件后,对过去以生产队为单位,实行工分制时遗留的问题上访的比较多,问题有:土地分配争议、牛马分配争议、机车承包争议、专业户用电问题等。情况如下:

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五年信访情况一览表



  信访工作本着及时办案、不推不拖的原则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承办了本地和外地的遗留案件,并会同大庆市信访领导小组就大同区十起冤假错案进行了查处。其中以“反华团”事件中揪斗死亡三人,以“叛徒”揪斗死亡二人,以“漏网走资派”揪斗伤亡一人,以私藏枪支、血仇子弟、盗窃嫌疑和纵火等进行揪斗致残的案件,进行结案。给遗属和家属生活困难者,按中共大庆市委员令庆办发(1980) 3号文件精神,由大庆财政处拨给大同区解决这十起冤假错案丧葬费、药费、生活补助费的钱款计 3,846.00元。至1983年末,市财政计拨款一万六元三百八十五元,本区财政拨款8,462.00元。对农村信访落实对象还有工分等物资补助。

  大同区信访办公室由于严细认真地对待信访对象,赢得了上级和群众的好评。1980年出席黑龙江省西片信访工作会议。1982年出席省信访工作会议,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1983年被评为市先进科(室),出席市劳模代表大会,受到嘉奖。1984年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1985年评为市、省两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附记:伪满州国时期机构

  伪满时,统治大同一带敌伪政治经济机构主要如下。

  一、街(村)公所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大同仍归肇州县管辖。敌伪先在县以下设保甲,四十年代末,县改建三街十八村,街(村)下设区,区下设排。各街(村)建街(村)公所,为一级行政机构,也是伪政权的基层单位。

  二、警察署

  1934年开始在全县各地建警察署或分驻所。大同警察署下辖中央、东、南、西、北派出所,外村设福利、双山、春和、永福、升平、昌德警察分驻所。大同警察署设治安系、外勤监督系、特务系、保安系、警务系、经济保安系、司法系、卫生系。做为伪政权的基层警察机构,它无孔不入地统治着大同的城镇乡村。

  三、协和会

  这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加紧对东北人民的统治,达到其以会代政的目的而建立的政党性机构。当时老百姓把协和会叫做四大硬之一(特务股、宪兵队、警察署、协和会)。协和会大肆宣传“大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皇军必胜”等愚民政策。加紧对青年进行军事训练和奴化教育,为日本培养“第二代国民”。下辖青少年部、庶务部、统监部、青年训练部、军人后援部、协和问事处。

  四、兴农合作社

  兴农合作社建于伪康德五年(1938年),名曰:“兴农”,实际是日本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工具,为适应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需要,当时在肇州县较大的街(村)都建立了兴农合作社,每处都配有一至两名日本人。主要是调查和掌握农村济经形势,控制粮食、物资、推销日货,借以盘剥农民财富——农产品和副产品。从1942年以后,兴农合作社已成为日本在东北的原料基地和商品市场。大同一带各街(村)先后建立四个兴农合作社。据伪康德八年(1941年) 8月31日记载:大同兴农合作社有农产物交易场、农产系、配给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