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军事篇
第一章 机构与驻军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伪满时期,大同地区驻有地方武装——自卫团,隶属于伪警察署,以统治人民,效忠日本侵略者为职事。
1945年“八·一五”祖国光复,日伪统治土崩瓦解。中国共产党立即派人进驻大同,开展工作。1946年在党的组织和领导下,建立了地方人民政权。为了巩固新生政权,维持社会序,保证土改运动顺利进行,人民政府深入进行了剿匪斗争。在县委指示和领导下,肇州县、郭尔罗斯后旗都组建了武装大队,所属各区成立了区中队。大同地区境内当时有五区(今大同镇)、八区(今老山头乡)、十一区(今兴隆泉乡)、还有郭尔罗斯后旗所辖的九区(今双榆树乡)先后组建了区中队,编制为70—110人。五区区中队由110人组成,分三个排九个班、80支枪、20匹马。五区区中队是大同区较早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人民武装。它除了开展剿匪和维护社会治安外,还负责新兵训练工作,成为人民解放战争的兵源单位。
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区中队于1948年撤销,大部分人员编入人民解放军正规部队。1949年,各区政府配备一名武装委员,负责地方武装工作,1950年区人民武装部编制为三人。属现役武装干部,佩戴中国人民解放军标志。1954年10月,肇州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兵役局,各区只配备一名武装助理抓武装工作。1956年撤区建乡,各乡成立了人民武装部,部长由地方干部担任。1959年11月份根据油田开发的需要,成立大庆区(辖今大同区的九社一镇),大庆区设有人民武装部,编制为四人。1965年大庆区撤销,原该区所属的公社人民武装部隶属于安达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8年划归大庆市,成立大同区,建立区人民武装部,编制为五人。大同区人民武装部既是军事机构又是行政机构,至1985年末定编六人、有副部长二人,其余四人为干事。
区人民武装部是地方军事机关,是党委的参谋部,隶属于大庆市人民武装部和大同区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区兵源地理情况;整理有关作战方面的资料,拟定民兵工作方案,指挥民兵支前和参战;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和物力组织动员;抓好民兵政治、军事、组织三落实和民兵战备执勤;做好全区民兵武器装备保管;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档案管理及预备役登记、训练等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