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兵灾匪患
第五章 兵灾匪患
地方驻军搜括百姓
中华民国十八年(1929年)黑龙江警备办公处改组为黑龙江省保甲总办公处。黑龙江保甲总办公处保安队防区驻地队别兵力记载:肇州全境为骑兵第一中队,下分第一、二、三分队、迫击炮队;步兵第三中队,下分第四、五、六分队,迫击炮队;步兵第三中队,下分七、八、九分队,迫击炮队。驻守大同的是步兵第三中队一部分。
这些驻军,其兵源以本地招募为主,军饷由当地商务会捐款解决。兵饷极低,多以敲诈勒索群众等办法解决。在大同西南街,设一兵营,俗名南大营,驻军属肇州保安队管辖。
地方驻军大多是无业游民,懒散百姓出身。入伍后,虽薪俸低微,但凭着私自勒索,亦可饱食终日。据知情人士透露:南大营驻有职业兵居多,他们在本地作威作福,明抢暗夺,是本地民国年间一大灾害。
警察渔肉人民
大同地区自中华民国到伪满洲国都设有巡警和警察署。警察成了本地的太上皇。民国年间的区官乔允青不仅握有大量土地还经营商业,而最厉害的是在政界担当巡警区官,他成为本地土皇帝。伪满洲国时,警察是日伪直接统治、压迫老百姓的工具。在政治上,他们仰承日本侵略者旨意,任意搜查政治嫌疑人物,任意搜捕“政治犯”、“思想犯”,一旦逮捕就送矫正院反省,或解送其上级衙署判刑或杀害。在经济上,到了伪满后期,他们竟严禁人们食用大米白面,抓获定为“经济犯”,并扣押问罪。他们随意殴打善良人民,随时随地勒索人民的财物,买东西不给钱,吃吃喝喝不给钱。人民给他们的绰号是“大巴掌”“大马棒”等。为把东北同胞变为日本殖民地奴隶,警察们“竭尽忠诚”、自称是“皇帝陛下警察官”,耀武扬威地压迫、统治着城市、乡村的广大人民。人民称他们是日本侵略者的走狗、民族的败类,渔肉人民的害虫。
土匪四起害黎民
大同地区自放荒开始,不同时期,都有土匪活动。
中华民国年间,这里土地荒芜,屯落稀疏,经常有匪帮活动,有的几人一伙,有的十几人一帮。在初建屯落时,经常发生拦路抢劫,夜里砸孤丁事故。使老百姓总是提心吊胆过日子。如果建屯的领荒户(建屯人)能广交官府,私交土匪,尚可少受侵扰。兴隆泉一带在民国年间建的屯落,大多被土匪抢劫一空,而人走家搬。使土地再度沦为荒草一片。
社会变革,更是土匪蜂起时期,1945年光复后,这里曾出现“青山好”、“保园”、“东边”、“五洲”、“四季好”、“占中央”、“小三爷”、“东丹”、“双全”、“松柏”、“金龙”等三十余伙土匪在大同周围活动。 最严重的是1945至1946年夏天。他们趁人民政权没有巩固,肆意抢劫,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以“青山好”为首的一千多人曾于1946年春,进犯大同镇,曾与我回民支队发生战斗(详见军事篇)。周围村屯受土匪抢劫者不下几十处。一个时期以来人心惶惶,城里城外失去联系,各富豪之家只好把财富隐藏起来,有的购置枪支,准备与土匪拚个高低。
最猖狂的还是政治土匪,本区1946至1947年初活动十分猖狂的是以十一区(现兴隆泉乡)的“小满洲国”(又名“秧子队”)为首的。这伙土匪的成员纠集了地主、伪官吏、美蒋特务、伪军人、伪警察和反动土匪为主,接受国民党地下建军组织的旨意,提出“专打八路,等待老蒋”的反动口号。匪帮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参谋长、军医等,下设中队、小队。专门与人民政权、人民解放军、土地改革运动为敌。他们接纳邻县反动武装“小三爷” (蒙古族王爷),颜丹(蒙古族头领) 等股入伙,人员达千余人。活动在肇州、肇源、泰康三县的三角地带,归国民党黑龙江省保安团统辖。
他们破坏人民政权建设,妄图摧毁我刚刚诞生的人民政府。于1946年农历八月进犯了我双山子村政府(现高台子乡踊跃大队)打死农会干部二人、群众一人,抢去步枪七支,放火烧了房屋。然后逃窜到蒙古屯(现八井子乡永合大队)与我人民解放军嫩江军分区独立五师一团二营展开了战斗。开始,敌人欲抗拒到底,经过一天零半宿的围歼,才把匪众赶出蒙古屯,向北逃窜。“秧子队”每到一个村屯,不只抢掠财物,而以搜捕“穷人头子”(土改积极分子)为主,凡捕住,不是活埋,就是背绑扁担从高处摔下,名曰:“翻身”,其中十有八、九致死。这股政治土匪,真可谓罪大恶极。
我人民军队乘胜追击,把残匪赶到杏树岗(现太康县),一部分残匪向南逃往蒋管区,有的被编入蒋军骑兵第三旅,继续与人员为敌;一部分被我军打散。东北解放后,这股作恶多端的匪徒,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法律惩处。
土匪受降动火
1946年春,土匪进犯大同镇失败后,以“青山好”为首的几股土匪便在大同周围农村活动,对大同镇仍进行威胁。但此时,我党的接收人员陆续到来,并建立了基层组织,对原来的商务会经过整顿,仍为地方的有经济实权的组织。1946年9月份,“青山好”匪部驻扎在七井子(现长安大队), 一方面扬言好好庆贺一番,从邻村富豪人家掠来了猪肉、粉条、面粉等;另一方面,作贼心虚,感到自己的日子已不好过,想与我地方政权谈判,从而受降归正。
来大同负责接收的我共产党员朱政委,及时动员大同各界人士选派代表出面洽谈。经充分酝酿地方绅士刘廉青、商务会印子钧、李荣久、我党代表朱政委、接收部队代表颜士勇团长等赴长安村。经过谈判,“青山好”同意受降,并予当天下午,率领余匪二十多人,大摇大摆从西门进街,他本人洋洋得意,眼戴墨镜、头戴礼帽,手执文明棍,后跟两名携枪的护兵。
入城第二天,在原警察署院内举行受降仪式,双方站好队伍,土匪一伙将枪中子弹全部拿出,我方恐敌人有诈,用一部分人荷枪实弹但在没正式行动前,前屋双方两个小通讯员因为互看枪支发生了口角,并扳动了枪机,动起火来。后院站队土匪看势头不妙,欲上弹开火,已来不及,只好徒手行动。我接收部队,先发制人向敌开枪,将顽匪撂倒七人。余匪乖乖举手交枪。这场事件发生后,翌日受肇州县命令,到县里开会。后来,“青山好”连同两个护兵 (皆“青山好”义子),被处决于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