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57年-1960年

1957年-1960年


1957年

  年初 1956年年末至1957年年初,苏联格罗捷阔沃苏中友好集体农庄赠送给绥芬河中苏友好农业生产合作社6匹马和1台汽车。中苏友好合作社回赠苏方麦籽20麻袋,大豆种子10麻袋。

  1月中旬 全镇开展除“四害” (老鼠、麻雀、苍蝇、蚊子)活动。学校师生带头打麻雀、捕老鼠。

  1月下旬 绥芬河镇开放农贸集市自由市场。

  1月 于学启任绥芬河镇镇委书记。

  3月初 中、苏、朝三国军事演习在绥芬河一带进行。 三国数十名高级军事将领参加演习。其中,中国方面副总参谋长张爱平率领的高级军事干部30余人。演习中,苏军的 3架直升飞机和通讯机,分别停降在绥芬河镇小学和建设村北侧旧机场。此次军事演习基本形式是图上作业,至7月结束。

  3月14日 北寒葱河乡乡长刘树荫离任,彭起先接任乡长。

  6月 在国家 “全民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全镇各机关、企业、商店、农业生产合作社广大干部、工人、农民捐款集资人民币6 179元,创办了地方铁工厂。

  7月 驻绥芬河朝鲜人民军代表撤离回国。

  9月29日 苏联远东铁路代表团访问绥芬河中苏友好农业合作社并赠送汽车、拖拉机各1台。

  10月 绥芬河镇设图书室,与电影队、广播站合署办公。

  △ 绥芬河镇开展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大鸣、大放、大辩论。

  11月29日 绥芬河镇党内整风运动开始,并号召党外群众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形式帮助党整风。至翌年5月整风停止,转为“反右派斗争”。其间,全镇(含涉外部门)8人被错打成“右派”分子,2人被错打成“坏分子”。

  是年 绥芬河民办中学成立,至1959年6月撤销。

1958年

  2月21日 以绥芬河军政委员会主任张庆禄为副团长的省军区代表一行, 应邀去苏联边境镇参加庆祝苏联建军节40周年活动。25日返回。

  3月17日 绥芬河镇镇长苏跃友免职,邢业全接任镇长。北寒葱河乡乡长彭起先离任。

  3月 免去于学启绥芬河镇委书记职务;卢军调任镇委书记。

  4月20日 开始执行《绥芬河国境站进出境列车检查联合作业制度》。

  5月 绥芬河气象站开始进行天气预报工作。

  7月 在全国 “大跃进”、“大炼钢铁”群众运动中,全镇掀起收购废钢铁热潮。至秋季,全镇共挖掘和收购废钢铁2 473吨。

  8月 全镇掀起“大跃进”运动。

  9月5日 撤销绥芬河镇北寒葱河乡建制,成立政社合一的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公社党委设书记处,卢军任第一书记,邢业全任公社主任。

  10月 绥芬河公社民兵团成立。

  11月 在“大跃进”精神推动下,公社党委组织各作业区社员和城镇机关干部、职工1 000余人,在友好、胜利两个作业区进行深翻大会战。因地表腐殖土被深埋在白浆土下,造成这两个作业区次年粮食严重减产。

  冬 大办食堂,多数村屯实行集体伙食(有的村出勤的劳力集中吃,不出勤的在家吃)。仅实行几个月,因脱离实际而停办。

  △ 开展“卫星上天”活动。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定亩产万斤粮指标,并层层加码,胆小落后者受批评,浮夸风盛行。

1959年

  2月1日 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

  3月 国务院批准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绥芬河卫生检疫所。至1960年 1月1日零点,开始在绥芬河口岸对苏联进境通勤车进行卫生检疫工作。

  春 公社部分作业区大办敬老院、托儿所。因条件不具备,仅几个月后即解散。

  8月 绥芬河公社始设初中班。

  10月28日 15时20分左右,铁路北油库因换装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引起大火。烧毁50吨油糟车1辆、苏方车皮4辆;航空油120吨、汽车油30吨;抽油机2台、电动机 2台及其他财产,损失价值人民币5.3万元(车辆不算)。责任者关德全被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是年 建设村一带流行克山病,死亡77人。

1960年

  2月 公社开始整社、整风、整党运动,至3月末结束。

  春 公社党委号召社员群众“忙时吃干,农闲吃稀”,并要求成人每天最少吃半市斤代食品,冬季吃半斤粮食。其间,本公社寻找代食品的群众达953人,解决各种食品12 043市斤。

  3月 绥芬河地区边境一带发生山火。过火面积11平方公里,烧毁幼树360万余株,榆树4 000余株。

  △ 东宁县在绥芬河设中苏护林防火联络站。

  △ 东北三省卫生检查团来绥芬河公社检查工作。

  4月 由山东、河北、辽宁、河南等地流入人口日渐增多,至年末统计:208户,781人。

  △ 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改称绥芬河人民公社。

  4月 公社书记处第一书记卢军调回东宁,陈志洲任第一书记职务;邢业全仍任社长。

  5月 建设村57人患克山病,死亡33人。黑龙江省和牡丹江地区组织 “防克”医疗队来发病区研究落实防治措施后,发病率逐渐得到控制。

  9月20日 根据卫生部G9603卫防霍字376号通知,即日起, 中苏两国公民进出中苏两国国境免于出示《天花预防接种证书》。

  10月 绥芬河地区发生建国后第一起凶杀案:牡丹江铁路运输工程学校管理员薛景安,因某女青年检举其贪污和两性关系等,对其怀恨在心,后实行报复杀人,死伤各 1人。薛犯次日早投井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