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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气候区

第三节 农业气候区




  绥芬河市境内,山脉纵横,地势高低差距大,山区气候特别明显,根据北高南低地势所造成的气候差异,以热量条件为主,水分条件为附的原则,可分为两个自然气候区。

  温凉半湿润区:该区以建设乡为中心,南至八道桥,西至红花岭,北至绥北农场,东到边境线,包括市区。海拔高度500米左右,年平均气温2.3℃,日平均气温通过零度的日期一般在4月 3~4日左右。大于或等于10℃的有效积温2 072℃,年降水量582.7毫米,雨量集中在夏季,干燥指数为0.80,无霜期119天,终霜一般5月20日结束,早霜9月中旬出现。年日照时数为2 614小时,这种气候适宜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大田作物早熟品种(积温不超过 2 000℃的品种),也可种植生育期较短的水稻、谷子等作物,种植土豆、大头菜、芹菜更为合适。主要自然灾害是低温霜冻和春末夏初的干旱,夏季暴雨灾害也有,危害不大。

  高寒冷凉湿润区:该区处在绥芬河市北部山区,以双胜村为中心。北部与东宁县的二段林场相接,西至五花山,南至绥北农场,东至边界线, 是绥芬河市偏远的山区。海拔高度在600米左右,气候寒冷,温度比南部低,年平均气温低于2℃,日平均气温通过零度的日期一般在4月7~8日,大于或等于10℃的有效积温1 800℃左右。年降水量在600~650毫米,较南部地区多。干燥指数小于 0.8。无霜期105天,最少时90余天,年日照时数2 500小时左右。这种气候只能种植早熟品种(积温不超过 1 750℃的品种)。主要自然灾害是低温、霜冻,也有内涝,但较轻。
1928年绥芬河市气象表
  表1—17  



1936年绥芬河地区气象情况表
  表1—18  单位:℃、天



1938年绥芬河地区气象情况表
  表1—19  单位:℃、毫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