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植被

第四节 植被




次生白桦林



  绥芬河市的植被随地形土壤而变化,由于垦殖、放牧、采伐和砍柴等人为的作用,自然植被受到取代或发生改变。

  山地植被主要为多年萌生的柞、杨、桦等天然阔叶林,林下植被有胡枝子、榛柴等灌木丛,草本植物有桔梗、防风、芍药等药用植物及豆科、禾本科杂草,郁闭度高,覆盖度好。

  林间隙地和山麓林缘地带,有柞、榛、胡枝子、羊胡草、野苜蓿、大叶草藤等。

  山间低平地,多是以小叶樟为主的草甸型杂草植被,中有白花黄瓜香、沼柳等。

  河谷水线主要生长着塔头、小叶樟、乌拉草、白花黄瓜香、沼柳等湿生植物,在常年积水的低洼地,生长着塔头、沼柳、黑桦丛、芦苇、水葫芦等沼泽性植物。

  在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自然植被受到更替或破坏。为了保持水土和生态平衡,在退耕的坡耕地和较好的坡地,营造了大量的人工林。多插花地分布在山体和裙部,树种除少数樟子松外,以落叶松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