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 一、建华村
1860年(咸丰十年)后,建华村形成屯落。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划归铁路附属地,俗称腰毛屯、腰屯,为中东路“俄国移民村”。村落主要集中于今绥八公路两侧,其南侧附两个自然屯,居今南绥公路西侧南端者,为南屯,居今南绥公路北端西侧者,为高丽屯,居民皆朝鲜人。
到1939年,划为伪绥芬河街协和区。有 3条主要街道,北街为新华街,南街为福音街,东街为向阳街。有警察驻在所和特务据点驻区内。阜宁镇国民优级学校和朝鲜人兴办的大成学校设于协和区。村内苏联侨民以养蜂和养奶牛著称。日本人于村南修火葬场 1处,专门火化日本人。
解放后,腰屯的苏联侨民陆续回国,朝鲜族人也迁移外地,中国居民逐渐增多。1947年,腰屯正式命名友好村。1957年,苏联格罗捷阔沃友好集体农庄访问友好村农业生产合作社,赠送马6匹、汽车1辆;友好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回赠麦籽20麻袋、大豆种10麻袋。在中苏友好活动中,友好村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命名为中苏友好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成立公社后,称友好大队,1969年,改称反修大队,1980年命名为建华村。
到1988年,全村有138户,579人,128名劳动力;耕地面积2 878亩;村民经济为综合型,除大田粮食、蔬菜生产外,其他有:种木耳、经营温室蔬菜、造林、非专业畜牧、养蜂、开农村四坊(豆腐坊、油坊、铁匠炉、磨坊)和小食杂店等;全村有电视机88台、洗衣机14台、录音机12台、摩托车7台、自行车76辆、收音机27台;村中有小学 1所,供销社门市部1处;村中有部分城镇居民,设有居民委员会,有关公益事业,联手共建。
二、建设村
建设村原名阜宁镇,别名西街、西毛屯,位于市区西部2公里处。
1916年,阜宁屯垦公司主办万福华,在这里开辟“中华市场”,并将阜宁屯垦公司由北寒村迁市场内,遂形成市镇。沿屯垦公司名,习称阜宁镇,非行政建制。1917年,阜宁镇划为东宁县第五区。
80年代建华村一角 1922年,张宗昌于村南建有绥宁镇守使司令部;修轻便火车道1条,石面马路1条,由司令部通往市区和火车站。张宗昌鼓励种罂粟,此时,商业繁荣。阜宁镇商务会为张宗昌于村东正阳街北,立石碑一块,上书“治国安民”。
1924年张宗昌调走,国家恢复烟禁,阜宁镇由热变冷,仅有居民 500余人,到20年代末商户减至15户。沦陷后阜宁镇改为阜宁区,隶属伪绥芬河街公所。区内设警察队。解放前,村中有娘娘庙 1处,每年四月十八有庙会。还有南北两处烟酒劝戒会,一年两次开堂。村北有“伏魔大帝”庙1座,多于此从事丧葬活动。解放后,均废止。
1945年解放时,有居民600户,2 300人。
1947年,阜宁镇改为建设村,隶属绥芬河区政府。
1954年,村民李升承传苏联侨民养蜂技术,建设村始兴养蜂业。1956年,成立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胜利社改为绥芬河公社第三管理区,不久又改称绥芬河公社建设大队。1961年,建设大队分为建东、建西两生产大队。1965年建东又分出建新大队,并移至卢家大院建新村。至此,建设村为一个自然屯2个行政村(大队)。
建设村村大地远,农作物以玉米、小麦、大豆为主。人民公社时期,劳动日值低,但社员生活水平比较高,主要依靠副业和小开荒等集体经济以外的家庭经济。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除种地外,搞建筑出劳务的渐多,其它还有小四轮运输、养蜂、种木耳、开烘炉、加工木材木器、做豆腐、开磨坊、开杂货店等多种经营,收入可观。
截至1988年12月,建设村共有356户1 689人,有397名劳动力;有蔬菜、林业专业户各1户;有耕地8 725亩,温室311平方米,人工林730亩,绿化林2 000株;有食杂店3户、豆腐坊6户、磨坊2户;居民有电视机226台,洗衣机42台,摩托车18台。
有乡中心小学、乡卫生院、市供销社建设中心社(含饭店、理发店、被服社)、乡电影院、乡文化站、乡联合厂等单位驻建设村。
三、宽沟村
宽沟村位于滨绥铁路宽沟站南侧及北侧,距市区10公里。宽沟站在中东路时称 171号小站。傍依车站形成居民点,有铁路家属和少数农民居住。至1949年建村建政时成为自然屯,居民始终不多,有农民一二户。
1975年,由建西大队分出部分社员到宽沟建队,称宽沟大队,隶属建设公社,有村民46户146人,38名劳动力。宽沟大队盛产白瓜籽。因临河,水灾较多。副业以种木耳段和养猪为主。
1984年,归属建设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部分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种植业除传统粮食作物外,还有蔬菜、葵花籽、木耳等。加工业有豆腐坊,另有从事运输业者,畜牧业有养猪、养蜂等。
1986年,宽沟村定为建设文明村的试点单位。
截至1988年,宽沟村南北有四条街,东西有三条街,成为市级文明村;村民有65户 288人,有86名劳动力;实有耕地面积 1 615亩和少量人工林;经营木耳和少量人参,全村养猪53头,户均0.82头;有户营代销店1处、磨坊1处;有村办企业肥皂厂 1处;村民拥有电视36台,洗衣机8台,摩托车1台;有小学1所。
四、红花岭村
红花岭村,距市区15公里,毗邻东宁县绥阳镇。
中东路时期,铁路用名为 170号小站,也称八道河子。中东路修建后,居民渐多,有朝鲜人和山东人居住。伪满洲国实行并屯时,居民被勒令迁走。日本人根据山上达子香花开如霞的景象,改村名红花岭。1945年解放后,原居民大部分迁回。1949年建村建政时,划为自然屯。红花岭山地崎岖,火车从狭谷中穿过,是进入绥芬河的咽喉。
1958年,有25户农业户,77人。1961年,有 2个生产小队,130人。1975年,有42户,24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人。1984年,改大队为行政村,隶属建设乡。
在70年代,有部队驻红花岭。红花岭社员与驻军结下鱼水情,有不少拥军爱民佳话流传。
人民公社时期,红花岭大队经济除粮食、蔬菜生产外,其他有挖砂、拖拉机运输、采伐小径木等。红花岭风景优美,有旅游资源可开发,也常有洪灾发生。
截至1988年末,全村有54户,226人,81名劳动力;有土地面积1 673亩,有少量人工林;村民经济除粮食蔬菜生产外,还经营木耳段和少量人参;有户营代销店、磨坊等商业、服务业;村民有电视机27台,摩托车3台。红花岭村有小学1所,有供销社门市部(个体经营)1处。
五、北寒村
北寒村位于市区西南12.5公里处,因在寒葱河西北部,故名北寒葱河村,简称北寒村。
因地处寒葱河流域,土地比较肥沃,是绥芬河市主要产粮区之一。出产建筑用石料和少量河砂。水质较硬,有大骨节病史。
1881年(光绪七年),有流动性垦民至此。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形成自然屯。1914年有熟地120垧,居民400人(范围超出今北寒村,指寒葱河流域)。1917年,被东宁县划为第四区。禁种大烟后,1925年人口减至70余户,其中有朝鲜族居民30户。
1933年沦陷后,绥芬河街于北寒村设区,成为日本侵略者监视抗日活动的警察特务据点。1939年9月和1942年10月,日本侵略者从国内秋田县组织50户140余人的开拓团,落户北寒、南寒村。在沦陷期内,村内有国民优级小学1所,日本小学1所。有杂货铺3户。至1945年8月,有村民118户,491人,其中男256人,占52.1%。有耕地300余垧,牲畜90余头。
1949年建村建政时,正式称北寒葱河村。1956年实现合作化,成立“满堂红”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转为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北寒葱河管理区,1960年改称绥芬河公社北寒大队。
合作化后,北寒大队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社员收入高于其他大队。1961年,全大队人均收入152元。
1964年着手改水,以彻底防治大骨节病。
80年代北寒村一角 1974年,集体经济人均收入 105元,平均日值1.27元。至1981年,改水见成效,大骨节病初步被控制。1983年,集体经济人均年收入106元。在80年代,是全市机械化发展先进大队。
1984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进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时期。
到1988年,有村民370余户1 700余人;耕地面积0.7万多亩,总产1 000吨,占全市粮豆薯总产量的23.6%;村民人均收入800元;村经济除粮食等种植业生产外,其他还有:养羊专业户2户(羊160只),养鱼专业户1户(水面8亩),采石40户,烘炉2户,修理铺1户,豆腐坊 4户,油坊2户,磨坊3户,商店12户,饭店 1户。乡小学、中学、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驻北寒村,乡造纸厂也驻北寒村。
六、南寒村
1905年 (光绪三十一年)左右,今南寒村就有人居住, 是寒葱河村的一个自然屯。1910年(宣统二年)绥东公路开通后,这里开设大车店。1942年,为安置日本开拓团,南寒村居民被日军驱逐到东宁县绥阳镇的九里地村或其它地方。1945年解放后,开拓团撤走,原居民回来 9户。同年,该屯从寒葱河村划出,单独建村。因位于寒葱河畔的东南部命名南寒葱河村,简称南寒村。此后又有居民陆续迁来,到1947年有20余户居民。土地600多亩,粮食亩产200斤左右;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大麦较少。1950年,村自办小学,有学生8人。
1956年合作化时,成立“五一社”,有社员40余户,耕地 900亩。1958年公社化时,称南寒管理区(后改称南寒大队)。有耕地1 600亩,人口 200人,劳动力60多名;粮食亩产400斤左右。
1976年,引用山泉安装自来水。
截至1988年,村落占地面积80亩,耕地1 600亩,居民70多户,300余人;总收入24万元,人均收入800元;村有卫生所、供销社、小学各1所,有木器厂 1个;全村养牛80头,马10匹。适龄儿童入学率100%。50岁以下村民没有文盲。该村交通方便,村中有通往东宁、绥阳的公路1条。隶属北寒乡。
七、建新村
建新村,原名卢家大院。解放后十几年,此处无永久居住户,农民只在农忙时来此暂住。1961年由建东大队分出部分社员到此建队。1965年,正式成立行政村,始称建新大队,归建设公社管辖,王志勤首任大队(村)党支部书记。
建村初期,有180余户,760人左右,土地4 991亩。该村区域内气候良好,是全市农业生产环境最好的村,也是著名的蔬菜村。因土质适宜,居民喜欢栽培黄烟和葵花等经济作物。
1984年划归北寒葱河乡。
1988年,全村有716人;粮食产量661吨,占全市粮豆总产量的16.3%,蔬菜产量500吨,在全乡中居第一位;农业收入47万元,林业收入2.3万元,牧业收入3.95万元,副业收入2.9万元,运输业收入5.3万元,建筑业收入3 210元,多种经营收入5.3万元,商业和服务业收入3.2万元,村企业收入18万元,人均收入1 232.8元;村造林面积320亩;有小学1所,卫生所1所,联营公司1户。
八、洛河桥村
洛河桥村位于哈绥公路与绥八公路交叉处,交通方便。
1975年,从建西村第五生产队分出一部分社员来此处定居,称永胜大队。1976年全大队有20户,101 人。1984年改称洛河桥村,归属北寒葱河乡。洛河桥村,实无洛河,是落花桥的变音。
1988年,全村共有129人,耕地964亩,粮食总产量112吨;纯收入8.64万元,人均收入666元,其中农业收入5.6万元,林业收入5 650元,牧业收入5 220元,副业 640元,运输业8 890元,村企业1万元;种植业中除粮食作物外,还有蔬菜、木耳等;有人工林320亩;村内有小学1所,卫生所1所,代销店1户。
九、大岭下村
大岭下村隶属北寒乡,原是建西大队一队远耕点,1974年冬由于学升为首的农民由建西第一生产队来此建队,当时有93人,土地 220亩。1976年,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在此办校,因此又称共大村。1978年“共大”撤销后,改称大岭下。1979年后又有居民陆续搬来。农作物以玉米、黄豆、蔬菜等为主。一般每户都种几亩菜地,多者有10多亩。此地无霜期长,地势低,积温高,农作物生长快。
1982年,有32户,170人,高中文化水平的有5人。
截至1988年,全村有 110人;居民家家有压井,房子全部砖铁化。秋菜收获季节,种菜大户于村头盘羊汤大锅,招徕前来买菜的顾客,成为大岭下村秋色中的一道风景线。
十、前进村
前进村隶属绥北乡,在城区东北部。1956年成立高级社时,称前进社。1958年 9月成立公社后为绥芬河公社第一管理区,1960年称前进大队,别称东街大队,1969年 3月,改称卫东大队,1984年建乡时称前进村。
高级社时,全村只一个生产队。1958年公社化后,分3个小队,每个小队有800多亩地。大队设副业队,分货物运输、烘炉、木匠铺、奶牛场等作业小组;有奶牛30余头,产奶 5.4万余斤。1960年,实行小队核算制后,全大队划分为7个生产队。全大队耕地面积2 514亩。大队企业有烘炉。木匠铺分到小队。1963年全村有 260余户,890人,其中劳动力277人,非农业人口180人。1970年建木材加工厂1处。1971年建立砖瓦化村俱乐部1栋,面积480平方米。1972年成立油坊1处。1974年成立果树园1处,面积60亩,约500 棵果树,主要品种是“大秋”、“123”、“黄太平”,最高年产量约70吨。1982年后,土地逐渐减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由于土地减少,部分村民开始从事商业、运输业等。
截至1988年,全村总人口900多人,其中劳动力180人;有土地1 200亩,有果园300亩;有100多户村民用小四轮拖拉机搞货运,有搞建筑的木瓦工40人,有养鸡专业户4家,有人参专业户3家(种植面积40亩);有油坊、木材加工厂、烘炉等村办企业;部分家庭经营食杂店。
十一、绥东村
绥东村原属前进村(大队)第二生产队,居民分散居住,较集中于市区东南,以经营蔬菜为主。1980年由前进大队分出,称绥东村,仍以经营蔬菜为主。居民有72户,260人。菜田200余亩,蔬菜产品由市蔬菜公司经销,年产值20万元。粮田较少,菜农吃粮每年一次性从粮库购回。副业以汽车货运为主,年产值约4万元。
1983年后,由于城市建设和居民建房的占用,土地面积减少到120亩,蔬菜总产40吨。1984年建养鱼池2.1万平方米,年产鱼3.5吨左右。1987年后,蔬菜由菜农自产自销。
80年代绥东村一角 到1988年,有居民80户,290人;年总产值23万元(其中渔业4万元左右);畜牧业有牛35头,马12匹,羊60只,鸡3 000只,有养猪专业户 4户,每户平均有猪20—30头;有人工林1 000亩,均为落叶松。有村卫生所1处,隶属绥北乡。
十二、双胜村
双胜村又名头段,位于市区北部20公里处。这里气温低,无霜期约95天,粮食平均亩产300斤左右。依五花山林区,山产品丰富,有蕨菜、薇菜、刺五加、五味子、野生木耳等。
1976年,建设公社建西大队第二生产队费聿起、卢秀全倡导来这里建新村。当时正值华国锋当选主席和打倒“江青反革命集团”取得两个伟大胜利之际,故取名“双胜”大队。因双胜新村(大队)无熟地,在与原生产队分家时,保留了大岭下的耕地,形成建村初期生产活动中的南征(大岭下)北战(双胜新村)局面。
建村(队)初期,有社员20户,100余人,由原生产队分得牛车3辆,牛20头。
1977年开荒100余亩。1978年集体建砖瓦房3栋。1979年试种人参,因地冷未成功。1980年开始承包市林场木耳段。
1981年,双胜村部分社员随土地分到大岭下大队(村),至此,结束了生产中的南征北战状况。
1982—1983年,国家拨款 0.8万元,扶持建筑10余栋集体所有社员住宅,至此,村子初具规模。随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将集体所有的社员住宅全部作价卖给社员。
1983年播种300亩,收获粮豆薯23吨,平均亩产153斤;全年总收入 3.6万元,其中农业收入0.8万元,占总收入的22%。
1984年,划归绥北乡。1985年,村接通电源。1986年设小学,有民办教师1名,学生8名。1987年,国家投资打机电井1眼,村民吃上自来水。
截至1988年,全村有耕地280亩,有16户100余人,户口在村而人在外地者20余户;粮食总产量45吨,人均收入700余元;有林地240余亩,木耳段1万余段;村中有卫生所1所,赤脚医生1名,小学校1所,学生15名,1名民办教师,儿童入学率100%。
十三、朝阳村
朝阳村村址原是驻军营部,1982年有 4户农民从二道岭迁来居住。1988年由各村组织10多户农户来此建立新村,因地势朝阳,故名朝阳村,属绥北乡。
全村有30多户,200多人。耕地面积 180亩左右,粮食亩产300余斤。村民由山东人、东宁县人和海伦县人构成。地处山区,人多地少。村民除种植粮食作物外,还种菜、种木耳段;有养牛、养鸡、养猪户;有小四轮运输户;有经商户。林地约50亩,均为落叶松。该村水资源缺乏,生活用水困难,吃水需要花40分钟到村外去挑控山水。村有卫生所1所,代销店1户。
十四、农场村
农场村位于市区北部12公里处,原称北沟青年点(农场)。1974年由卫东大队党支部书记杨洪海和部分社员带领知识青年来此开荒建点,当时住户只有三四家。至1975年有26户 238人,劳力163人,全部从事农业。1979年改为绥北全盘机械化农场,当年开荒4 000亩。同时,建立小学校、供销社、卫生所。1982年机械化农场撤销,改称农场大队。大队养鹿10头, 养羊100余只。有机耕队、工副业队、农业队、后勤队、多种经营队。多种经营队种植人参、木耳、平贝、啤酒花,副业队经营砖厂。1984年划归绥北乡。1985年全村通电。1986年打机电井1眼。
1987年全村有 9户加工干豆腐,被称为“干豆腐村”。村民春天采集薇菜、蕨菜等山产品,人均收入100余元。
截至1988年,全村有64户,240 余人;耕地面积1 300亩,人工林150亩;农民以农业为主,种植玉米、大豆、小麦,年总产150吨以上,总收入20余万元。
十五、消失的村屯
民国时期,尤其是张宗昌时代,烟农遍布山野,自然屯星罗棋布,到1935年,尚有几十个自然屯。1935年实施集屯后,自然屯被强行集中于建设、腰屯等大村。这些自然屯归并后未再恢复。
消失村屯主要有:寒葱河流域的团山子、小营、南沟等3个自然屯(不含已划归东宁的双榆树等),计47户,122人。
中东路沿线的泉水村、保安村、五里堡、吉利村、四里堡、八家子、别了洼、四间房、新安屯、东北沟、滕家村、孙家村、朝阳村、太平村、侯家村、王家村、傅家村、保府沟等近20个自然屯,约321户,1 160人,平均每屯16户。
还有一些沟里住着独户人家,如綦胖子沟、老石头沟等。
几个与大村相邻的小屯子逐渐与大村融为一体,如湖北屯融进阜宁镇,高丽屯融进腰屯等。但在习惯上仍称那一方社区为湖北屯、高丽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