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电 一、市区
1920年宝成电灯公司安装电灯870户,计3 920度,年收电费9.99万元。
1950年后,电灯照明逐普及,1971年发电厂迁至东宁县以后,限电停电频繁,家家必备煤油灯或蜡烛。1985年12月接通国电后,照明供电基本恢复正常。1985年全市总用电量 630万度,其中民用电约占20%。
1987年建硅厂后,耗电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0%以上,照明时常停电。
1988年全市照明用电户(1块电表为1户)为4 331户,总功率3 826瓦,供电量745万千瓦/小时。
原绥芬河变电所遗迹 二、农村
民国时期,腰屯接通照明用电。沦陷时期,阜宁镇少数伪职员家庭通电。解放后市郊各村职工户自备线路通电,后,在农户中逐年普及。1959年北寒大队通电后,西片各村陆续通电。1971年市郊村屯全部通电。1985年绥北农场通电后,北部各村陆续通电。到1988年,除朝阳沟新建村屯尚无电外,其他村全部通电。因电力不足,农村停电率高于市内,煤油灯、蜡烛仍为补充照明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