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 一、机构
1980年6月,成立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3人,负责全市的污染调查、排污收费和建筑工程“三同时”管理工作。
1981年12月,组建环保监测站与环保办公室合署办公。
1983年6月,省环保局投资11万元,建起一座239平方米的环保办公室与监测楼。同时由市财政局拨款 8 000元,为监测站购置二氧化硫测试仪、粉尘采样器、天平、恒温箱、水质速测仪和蒸馏水器等仪器,正式开展环保监测工作。
1984年 2月机构改革,市环保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下设环保办公室和环境监测站,编制增至8人。
1984年 7月,市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长牵头,各委、办、局主要领导为其成员。同时,在一些主要企业,设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至1985年,全市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36人。
1984年9月29日,成立绥芬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系列科级单位,编制10人,设监测站1个。到1988年,市环保局干部中有大专生 2人,中专生2人,助理工程师1人,知识分子占编制人数的50%。
二、宣传
1985年,市环保局召集各单位组织职工看电视《烟雾天津》和幻灯片《水污染防治》 4场,受教育者 1万多人次,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0%。同时,张贴标语、宣传画300多套;召开全市科级以上环保工作会议5次,参加会议者800多人次;市广播局发环保稿件3条;修永久性宣传廊1处,当年出刊1期2版。
1986年市政府召开“绥芬河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十四周年大会”,向全市人民介绍“世界环境日”;市环保局订《中国环境报》80份,分发到市级各位领导、主要机关和重点污染单位;市环保局向3所小学发放300本环保科普读物,向社会发放200枚“世界环境日纪念章”。
1987年市环保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有奖征文”活动,评选出优秀文章13篇,其中有6篇文章,参加牡丹江市环保有奖征文比赛。同时,新置画廊1处,通过电视台播放录像片《煤烟是怎样污染大气的》。
1988年,市环保局张贴《大气法》宣传画20张,举办“本地环境美”画展 1期;市电视台播放环保故事片《春梦》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监测
1982年开展环境监测工作。1985年获得水质监测数据2个,大气监测数据100个,交通噪音监测数据250个。1986年首次开设降尘、漂尘、24小时噪声监测项目和水质的BOD、浮悬物、溶解固形物、油等监测项目以及对污水的BOD、氟化物、氨氮等监测项目;全年获得监测数据32 416个,其中大气数据150个,水质数据20个,交通噪声数据300个。1987年 1月、3月、9月、11月,4次对4个监测点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漂尘进行监测,获取数据960个。同年3月、6月、8月、11月,4次对6个监测点的区域24小时噪声进行监测,获取数据73 600个,获取交通噪声数据1 200个。同时,对啤酒厂、餐具厂废水BOD、COD、悬浮物、PH值等 4个项目进行监测,获取数据12个;对小绥芬河与自来水的BOD、COD、悬浮物、PH、溶解氧、氨氮、色度、浓度、氟化物、电导等项目进行监测,获取数据26个。1988年3月、9月、11月,3次对3个点的二氧化流、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降尘等4个项目进行监测,共获得数据903个。同年3月、6月、11月,3次对4个点进行24小时噪声监测,获取数据28 800个;对交通噪声监测,获取数据 800个;对小绥芬河建华段面COD等项目及啤酒厂排放废水项目监测,共获取数据36个。
四、收缴排污费
1981年,市环保局贯彻《环保法》,征收排污费。至1988年共征收排污费21万元。所征排污费,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其中为集中供热站补助投资2.88万元,帮助啤酒厂建设循环水工程投资1.1万元。
大气监测仪器环保局监测站化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