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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外贸收购

第一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外贸收购




  一、机构

  1970年9月,成立绥芬河区外贸领导小组,1973年 5月,改称区外贸办事处。1973年6月,撤销区外贸办事处。

  1976年 6月,成立绥芬河市外贸科。1978年12月,外贸科改称市对外经济贸易科,有工作人员5人。1982年4月13日改称市外贸局。1984年改称市外贸公司。市外贸公司为全民企业,隶属牡丹江外贸局,主营出口产品,经营方式为收购,经营商品大类有人参、鹿茸、蜂蜜、蕨菜、维多思果汁等,职工8人。到1988年,市外贸公司体制未变。

  二、经营

  (一)扶持生产

  1977年,市外贸科配合市土产公司在北寒、建东、建新进行出口晒烟生产试验,产品质量不过关,未能出口。同年,市外贸科配合市畜牧局等单位扶持的出口产品生产项目还有:黄牛改良、草制品生产等,均属试验生产,未达规模。

  1978年,市对外经济贸易科协助市有关部门,向市啤酒厂提供国际啤酒生产情报,提高啤酒质量,争取达标出口;扶持市羊毛衫厂建厂,带领羊毛衫厂职工赴天津学习羊毛衫生产技术,年内投入生产;配合市啤酒厂研制玫瑰果汁(维多思果汁),产品出口香港;扶持鹿窖沟青年点采集、加工蕨菜,年内出口338公斤;引进种兔70只,发展养兔业。

  1979年,市对外经济贸易科扶持市木器厂生产木折凳成功,产品达出口标准;在绥北农场进行蘑菇种植试验。1980年扶持被服厂生产出口工作手套,年内出口产品 2 850打。1981年扶持市陶瓷厂生产防潮瓷砖。1984年,外贸公司扶持市地方工业上卫生筷子、柳条编织两项出口产品。同年,调查市内花岗岩分布与储藏量。

  到1988年,由市外贸公司扶持生产的定型出口产品主要有:维多思果汁、卫生筷子、防潮瓷砖、羊毛衫等。

  (二)收购

  1970年,绥芬河区外贸机构与供销合作社协作开始为国家外贸部门组织出口货源。

  1977年收购晒烟 1万公斤、白瓜籽500公斤、黄牛22头、玫瑰果550公斤、皮张55张、人发40公斤、发渣195.5公斤,其中晒烟出口转内销。

  1978年首次收购盐渍蕨菜337.5公斤,收购玫瑰果1 420公斤、白瓜籽2 129公斤、蜂蜜4.5吨、黄牛25头。

  1979年,收购产品12种,其中新增加产品有木折凳、鹿茸、人参、五味子、蘑菇、山核桃等。全年完成收购额10.8万元,其中土畜产品 10.14万元,粮油食品0.66万元。轻工产品属试销,量很少。

出口的“维多思”果汁受到陈雷省长称赞



加工出口蕨菜



  1980年,收购蕨菜8.5吨、当归1.9吨、工作手套2850打。1981年收购蜂蜜5吨、人参1.1吨、鹿茸16.65公斤、白瓜籽5.4吨、维多思果汁13.4吨、蕨菜7吨,其中土畜产品类收购总额为13.47万元,粮油食品类收购总额为5.07万元。1982年,收购蕨菜6.5吨,收购鹿茸52.5公斤、蜂蜜7吨、人参1吨、维多思果汁6.6吨、工作手套450打,其中工业品收购总额为1.996万元、粮油食品收购总额为 3.467万元、土畜产品收购总额为28.5万元。1984年完成收购总额50万元。1985年首次收购大豆 100吨(出口日本)和少量薇菜,全年完成收购总额38万元。1986年完成收购额87万元。1987年完成收购额117万元。1988年完成收购额816万元。经营品种三大类,有土畜产品、粮油食品、轻工产品,其中轻工产品以卫生筷子、维多思果汁和羊毛衫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