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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涉外机构

第二节 涉外机构



  一、牡丹江铁路分局绥芬河外事办公室

  1951年3月,中共绥芬河铁路地区党委办公室设外事秘书1人,负责协调、综合铁路地区口岸涉外工作。

  1971年12月1日,铁路地区党委设外事办公室,主任刘连州。从1979年7月26日开始,原铁路地区党委外事办公室改称牡丹江铁路分局绥芬河外事办公室,主任董金庆,隶属绥芬河铁路地区和牡丹江铁路分局外事办公室双重领导。至1988年,外事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名。

  二、绥芬河市中苏友好协会

  1949年 8月,东宁县中苏友好协会设于绥芬河口岸;会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林兼任,副会长董寒;有兼职干事、秘书兼翻译2人。

  1950年 3月,戈宝玉代理东宁县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同年10月,张凯峰代理东宁县中苏友好协会会长。东宁县中苏友好协会下设 4个分会。东宁县中苏友好协会经常举办中苏友好讲演会、文学报告会、联谊会、舞会,同时,还开展学习俄语等活动。1952年 5月县委、县政府迁回东宁区后,友协活动逐渐减少。至1954年苏联侨民陆续回国后,东宁县中苏友协自行解体。

  1959年 7月11日,成立绥芬河中苏友好协会,会址设在军政委员会。会长由军政委员会主任兼。1961年中苏两国关系紧张后,绥芬河中苏友协自行解体。

  到1984年,绥芬河口岸与苏联波格拉尼奇内边境区民间友好往来活动增多。于同年7月6日重新设立绥芬河市中苏友好协会,会址设在光华路西新华街北侧外事处楼内,副市长刘海涛兼绥芬河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副会长6人。1986年 6月4日,外事处处长魏尧德兼会长,副会长增至12人。1987年5月5日,外事处处长李恩泰兼绥芬河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副会长增至17人。

  从1984年至1988年,市中苏友协以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与苏联边境区开展邀请参观、访问,参加节日庆祝、集邮、美术、摄影展览、乒乓球友谊赛、歌舞演出等友好活动。

  三、绥芬河市对外友好协会

  1985年7月5日,成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分会 (简称对外友协绥芬河分会),会址设在外事处;市长冯永祥兼任会长,副会长由13人组成。1986年 6月4日,市长刘海涛兼任对外友协绥芬河分会会长。1987年5月5日,对外友协绥芬河分会改名为绥芬河市对外友好协会,代理市长纪庆福任会长,副会长增至14人。市对外友协成立后,主要负责组织各国家、地区来绥芬河口岸采访、观光、旅游等大量外事接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