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八编 农业
概述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中东路通车后,在口岸商业经济确立的同时,移民中不乏仍事农垦者。1910年(宣统二年),东宁富宁屯垦公司,于绥芬河地区招佃垦荒,兴农实边。生产工具以镐、斧、锯、镰为主,去披荆斩棘,掘树翻石。生产手段,以适应环境为主,避涝垦山,遇旱祈天。作物以抗逆性强的大麦、荞麦为主。
至1918年,绥芬河地区共开发土地 670垧;作物品种渐多,有朝鲜族农民种植水稻。生产工具以犁、镐、锄为主,从事起垅、铲趟、收割、打场等农耕作业。农业生产条件较东宁差,前后节气相差近一个月。在绥芬河地区的农民中,一些人种地仅为解决口粮,经济利益依赖多种经营,或农闲跑崴子(走私),或山中做木活,或铁路卖日工。绥芬河地区气候、土壤适合种罂粟,生产报酬高,有农民私自种植。1922年张宗昌开烟禁,推行鸦片经济,农民纷纷弃粮种罂粟。1924年张宗昌调离后,国家恢复烟禁,粮食作物才重返农田。绥芬河农业受地域条件限制,粮食产量低;又因地域交通条件的便利,粮食生产效益往往高于东宁产粮区。东宁粮户到绥芬河市卖粮,往往因运费高于粮食而弃粮逃跑。
民国期间,俄国、苏联军人不断越境掳掠在边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致使农民无法在边境地带开发耕耘,使部分农田撂荒。
沦陷后,绥芬河沦为日本侵略者的军事要塞,不准农民入山种地,只有充当日本特务的沟头,才可自由进出山沟。有大片深山土地弃耕,耕地面积减少。同时,日本开拓团,开进寒葱河畔,占据大片良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流落外乡。在民国及沦陷时期,森林遭掠夺性采伐,使农业生产条件恶化。
解放后,人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掀起农具改革热潮,开始关注农业生产环境的保护,不再滥砍乱伐森林,将一些坡度大的耕地植树还林。劳力多的农户,开始围垦草甸子。随着土地的开发,人烟的稠密,气候有所改善,农作物品种增多,形成以小麦、玉米、黄豆为骨干品种,辅以大麦、谷子、黍子、荞麦、各种饭豆等调剂品种的作物群落。当家品种为小粒红玉米,秃头小麦等。罂粟绝迹,经济作物以向日葵、线麻为主,辅以苏子等。农民以副业收入扩大农业投资能力。1950年,全区副业收入达49亿元(旧人民币),多数农民用副业收入买牲畜,拴马车,置洋犁,提高生产力。
1956年全区实现合作化以后,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具备了改变生产环境的能力。人民公社化以后,社队农业机械化力量不断加强,垦荒能力达历史最高水平。寒葱河、小绥芬河流域大片草句子被开垦,形成旱涝互补的耕地结构。
另一方面,水土流失又日益严重。其原因是在市场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人们伐树、开荒,以解决粮食、蔬菜和烧柴。于是,森林少了,洪水多了,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威胁。
到1984年改革开放后,情况变了,上市场卖货的多了,进山刨小地的少了;进商店买电饭锅、煤气罐的多了,上山砍树的少了;林业工人站岗放哨的少了,农民进山栽树的多了。大山开始养息。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是:森林覆盖率为全市总面积的45.87%,高于全省35%和全国12.7%的平均数;小绥芬河防洪能力达20年一遇标准;植物生长期110~120天,年平均气温2.3℃,年平均降水量 570毫米,多年平均≥10℃的有效积温为2 072℃,全年平均日照时数 2 614小时;基本耕地面积35 542亩,以白浆化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河淤土为主;动力机械总容量0.8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372混合台,役畜1 450头(匹),农业劳动力2 227人。
绥芬河市没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粮豆薯平均单产仅 141公斤,农村经济呈多种经营特点。1988年绥芬河市农民第一次与邻国的苏联农民坐到农业生产合作的谈判桌前,开创外向型农业新天地。绥芬河农民首次以农业专家的身份赴苏联进行蔬菜合作生产。国内农业生产也瞄准苏联农副产品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效益农业。
绥芬河农民经历了农村经济体制发展演变的艰难历程。进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人均收入由集体化大生产时的255元跃至641元;村集体经济积累年均增长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