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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机管理

第六节 农机管理




  1956年前,推广新式农具,改良老式农具,是农业工作的一部分,由各级政府直接管理。

  1956年成立绥芬河农业技术推广站后,推广新式农具等工作,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兼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绥芬河公社配农机助理员 1名,始有专职农机管理干部。同年,从全公社抽调青年社员10人(其中女1人),到密山县854农场学习农机技术,培养出第一代拖拉机驾驶员。

  1959年,国家拨给绥芬河公社 1台拖拉机,其管理方式为国有队营,即所有权是国家的,由指定生产队代管,生产调度按公社计划执行。

  1963年成立公社拖拉机站,为公社直属机构。农机作业由拖拉机站根据公社计划自行安排。

  1969年,绥芬河区将国家所有的拖拉机和机引农具折价卖给有条件经营的生产大队后,撤销原公社拖拉机站。同年,成立公社农机管理站,对队有队营拖拉机的安全、维修、生产等事宜进行管理和指导以及推广新技术,培训驾驶员等。公社农机管理站隶属区革委农牧科。1973年成立区农机科,当年又随区建制一并撤销。同年 6月,绥芬河公社和建设公社农机管理站归属东宁县农机科。

  1975年建市后,由农林办公室兼管农机。1978年12月,成立农机科,编制14人。同年,成立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拨教学经费 0.5万元。1979年成立市农机安全管理站。1981年,农机管理站考核拖拉机驾驶员52人。1984年,农机管理站考核拖拉机驾驶员,发照20人。

  1984年2月,成立农牧渔业局,内设农机站。同年5月撤销农牧渔业局后,农机站独立称农机总站,下设农机监理站、农机修造站、技术推广站、经营管理站、乡农机管理站和农业机械化学校。同年,农业机械化学校依例培训考核拖拉机驾驶员,发照20人;建立农机档案,使管理有底数,安排有计划。

  1986年,农机总站对外称农机局。

  截至1988年,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 1 200人次,全市共有有级拖拉机驾驶员3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