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机构
第三节 管理机构
1968年建区前,无水利管理机构。建区后,水利管理由农业局兼管。
1975年12月,建立绥芬河市水利站。1978年 1月,撤销水利站,成立水利科。1984年,水利科改称水利局。
1985年 4月,设立防汛指挥部,其成员由主管农业副市长和粮食局、水利局、交通局、物资局、武装部、供销社等单位领导人组成,市长任总指挥,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同年,设天长山水库管理站。
1987年,设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局。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水利管理机构主要有水利资源管理委员会、防汛指挥部、水利局、天长山水库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