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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役畜饲养

第五章 畜牧业 渔业

第一节 役畜饲养



  民国初,绥芬河有马、牛、驴、骡等役畜。俄罗斯农户,户养马 1匹以上。中国农户养牛较多,户养1—2头。养驴户少,主要用于拉磨。

  农民视役畜为宝。牛以玉米秸、豆荚皮、五花草为主食,饮米汤水;马以谷草、羊草为主食,饮清水。牛、马精料以豆饼、麦麸为主,马料还有燕麦。马要吃夜草,每夜添草2—3次,草铡细,强调寸草过三刀。早晨用水料拌草。农忙时,每畜每天一块豆饼(15斤),农闲酌减。畜舍多为柴棚,冬天于畜棚西、北两侧垛草防寒。

  1956年合作化以后,社员牵役畜入社,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马号,由饲养员专职饲喂集体役畜。畜舍仍为柴棚,冬天缚蒿草御寒。饲料(豆饼)年均定量 700斤左右,牛酌减,补于马。饲养管理较单干时粗放,草长料少役重,每至春季,必有弱畜倒毙。使役与饲养分离,牲畜管理疏于责任,是役畜“倒架”的原因之一。为救弱畜,廉价售与社员,十之八九可以复壮。

  1961年,改集体饲养为户包养,即由使役员(车老板)牵畜回家饲养,生产队按饲养头数计酬。繁殖嘉奖,每繁殖一匹马奖50个劳动日,繁殖一头牛奖30个劳动日。幼畜满一周岁时,由生产大队作价,取其价值一半奖励生产队和饲养员,其中生产队得30%,饲养员得20%。经分散户包养,役畜普遍复壮。

  1964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役畜分散到户包养受到批判,又收回生产队集中饲养,繁殖奖仍保留。集中饲养后,各生产队均设后备役畜群,由弱畜和牛犊构成,马极少。每生产队有后备役畜20头(匹)左右,由专人放牧。

  1965年社教运动后期,在社教队和公社统一安排下,改柴棚冷畜舍为坯草、坯瓦或砖瓦结构的暖畜舍。饲养员专事饲养,清圈、铡草另有专人负责。役畜非兽医签字不得屠宰,实际每年春季都有一批弱畜被宰杀。

  1984年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役畜全部作价卖给社员。由于小型拖拉机的兴起,马车退出运输市场,役马渐减,价格下跌。牛因耐粗饲,易管理,役食均可,农户多喜养。畜舍多数仍为柴棚,至冬由草垛御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