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林业第一节 木材蓄积 绥芬河市林区为满洲植物系。19世纪前属寒温带针叶阔叶混交林区域。地带性植被主要为针叶阔叶混交林。因受山地条件的影响,原始森林有较明显的分布带,即海拨500—800米之间中低山、丘陵地带,为针叶阔叶混交林带,以红松、落叶松等针叶树为主,混以槭树、椴树、榆树、水曲柳、胡桃楸、柞树和白桦等;海拨 500米以下的低山丘陵河谷地带,为杂木林带,主要树种有柞树、槭树、椴树、胡桃楸、水曲柳和山杨;在湿地、谷地处以水曲柳、柳、榆居多;陡坡、向阳坡多生长柞树。
1904年(光绪三十年),中东路铁路公司根据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伐木合同》,在中东路东部铁路沿线10~15俄里宽的森林里进行掠夺性采伐,使大片森林遭到浩劫,绥芬河首当其冲。此后,荒火不断,年复一年的乱砍滥伐,林地逐渐水土流失和干燥化,在自然条件下很难恢复原有红松阔叶混交林,逐渐向蒙古柞林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封山育林和护林防火政策。到60年代初次生林成长起来,郁闭成林。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破坏了一切规章制度,乱砍滥伐成风,到1976年的10年间,毁林25 550亩,其中乱砍滥伐22 700亩,毁林开荒2 220亩,毁林搞副业630亩。到1975年有天然次生林32万亩,林木蓄积量93.6万立方米。
1976年,市营林部门调查,在北寒、南寒、建新和团山子等漫岗地带有萌生柞林、山杨、白桦、山樱桃和旱柳等树种;在水曲柳沟、大岭下和朝阳沟等丘陵地带有柞中幼林、柞矮林、山杨、白桦、黑桦、槭树、榆树和柳树等树种,其次还有山槐、赤杨和旱柳等树种。
绥芬河地区原有一种小叶柞,木质细腻,是打家具的好木材,到70年代绝迹。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有林地面积29.1万亩,林木蓄积量99.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45.8%,高于全省35%和全国12.7%的平均覆盖率。
1976—1988年绥芬河市森林资源表 表8—37 单位:市亩、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