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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企业

第五节 企业



  一、林场

  1958年,成立绥芬河公社林场,有职工10人,经营自负盈亏,生产以采伐杂木为主,同时经营农业,做到口粮自给。1965年,林场停办。

市林业局苗圃
  



  1964年,成立绥芬河经营林场,职工以虎林国营农场调进的转业军官为骨干,计31人。生产任务采育并举。生产设备简陋,采伐以手锯为主。木材运输,临时雇套户。

  1981年至1983年,先后成立北寒、南寒、建新 3个队办林场。总经营面积22 322亩,营林劳力55人。1984年,队办林场停办。

  1984年,绥芬河经营林场建立小木加工厂,年产木线轴30万个,产值11万元,利润 2万元。到1988年,绥芬河经营林场有职工80人,其中干部5人。经营管理面积347 880亩,建设林道15公里,防火线27公里。

  二、苗圃

  1964年,建西大队办苗圃,面积2亩,年产苗木20万株。主要品种:杨、水曲柳、落叶松。

  1965年成立绥芬河经营林场苗圃,育苗面积10亩,年产苗木15万株,主要品种有:樟子松、落叶松、赤松。1970年苗圃由别了洼迁至无名湖遗址,育苗面积达80亩,苗木产量 1 000万株。苗木品种以杨树和落叶松为主。

  到1979年,社队办苗圃总面积达284亩,总产苗木4 260万株。1983年发展育苗专业户33户,共开发育苗地53亩。1986年后社队苗圃停办。

  截至1988年,全市有国营苗圃 1处,育苗专业户33户,育苗总面积88.6亩。国营苗圃育苗品种,由上山苗向绿化苗转移。

1977—1988年绥芬河市林业育苗统计表
  表8—44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