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管理机构
第六节 管理机构
1950年,绥芬河区政府设林业助理员1人。村设半脱产护林员1人。
1958年,成立村林业站,站内职工,由县林业科派驻。1968年建区后,撤销村林业站,成立公社林业站。
1971年10月,成立绥芬河区林业科领导小组。1972年 2月13日,成立林业科。1973年,撤销绥芬河区林业科。1975年12月,成立绥芬河市林业科。1981年 9月14日,林业科改称营林局。1983年1月,营林局改称林业局。
1988年,绥芬河林业局内设林政、政工、生产、秘书、财会 5个职能股,其中,林政股兼管防火工作,生产股兼管绿化工作,并设林业派出所、乡林业站。全局编制23人,实有21人,其中干部19人,工人2人。干部中含正副局长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