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力、收入与固定资产
第一节 劳力、收入与固定资产
1976年,全市农村劳动力中有55人参加社办企业劳动,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7%,其中社办工业26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 1.28%;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副业(种植业以外)收入(不含社办企业,下同)为58.5万元,占总收入的 44.6%。1977年,社办工业劳动力99人,为农村总劳动力的4.4%,队办工业劳动力93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1%;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副业收入为57.5万元,占总收入的40%。1978年,社办工业劳动力107人,队办工业劳动力105人;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林业收入0.5万元、占总收入的0.4%,牧业收入 2.6万元、占总收入的2.1%,渔业收入3 000元、占总收入的0.25%,副业收入45.2万元、占总收入的37%,其他 2.1万元、占总收入的1.7%。1979年,社办工业劳动力112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5.5%,队办工业劳动力84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1%;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林业收入6 000元、占总收入的0.4%,牧业收入 4.4万元、占总收入的2.94%,副业收入63.1万元、占总收入的42.2%,其他收入 3.2万元、占总收入的2.41%。1980年,社办工业劳动力96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9%;大小队办工业劳动力99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进城当临时工者2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0.1%;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林业收入5 000元、占总收入的0.2%,牧业收入4.1万元、占总收入的1.9%,副业收入66.9万元、占总收入的 31%,其他收入2.4万元、占总收入的1.1%。1981年,社办工业劳动力77人、占总劳动力的3.9%,大小队办工业劳动力192人、占总劳动力的9.8%,进城临时工14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0.7%;在全市农业总产值中,生产大队工业(副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为59.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23.7%,生产队工业总产值 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8%;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多种经营收入70.1万元、占总收入的46.2%。1982年,社办工业劳动力 125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大小队办工业127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1%;大队工业产值(现行价格)20.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8%;小队工业产值7.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社员家庭手工业产值3.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1%;在各大队收益分配总额中,林业收入11.1万元、占总收入的7.1%,牧业收入 1.4万元、占总收入的0.9%,工副业收入77.6万元、占总收入的49.9%,其他收入4.4万元、占总收入的2.8%。1983年,全市大队办工业产值(按生产法和现行价格计算)44万元,社员自营手工业产值(商品部分)20万元,分别占农业总产值的9.5%和4.3%。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投向工、贸、服务、建筑业;全市有种植业以外的新经济联合体 8户,其中畜牧业1户、工业5户、建筑业2户,从业人员总数为64人;有种植以外的专业户153户,其中林业2户、畜牧业25户、工业28户、运输业73户、建筑业7户、商饮服务业13户、其他 5户;村办工业产值(1984年现行价格)10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7.5%,村民家庭手工业产值2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5%;农村经济总收入658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96万元、林业收入 1万元、牧业收入31万元、副业收入11万元、工业收入102万元、交通运输收入59万元、建筑业收入182万元、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收入20万元、其他55万元。
1986年,有246户516人农村个体工业户。
到1988年,全市有专业户131户,其中种植业8户、林业2户、畜牧业6户、渔业3户、工业8户、建筑业20户、运输业591户、商业饮食业服务业19户、其他6户;有从事工业生产的农村家庭200户;在农村固定资产结构中,生产用房及建筑物原值137万元,其中乡一级所有44万元、村级所有47万元、村民小组(原生产小队)所有 3万元、农民家庭所有43万元,役畜及产品畜原值 102万元,全部为农户所有,铁木农具原值35万元,全部为农户所有,农牧渔业机械原值17万元,其中村级所有3万元、村民小组所有2万元、户有12万元,工业机械设备原值38万元,其中乡级所有29万元、户有9万元,建筑业机械原值 7万元,均为乡级所有,运输工具原值126万元,其中乡一级所有8万元、户有1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8万元,其中乡一级所有18万元、村一级所有16万元、户有14万元,非生产用房建筑物原值 599万元,其中乡一级所有18万元、村级所有41万元、村民小组所有 4万元、户有536万元;农村社会总产值(现价)1 953万元,其中农村总产值1 089万元、农村工业总产值431万元(乡办工业111万元、村办工业90万元、村以下工业230万元)、农村建筑业总产值81万元、农村运输业总产值 122万元、农村商业饮食业产值230万元,农村在城里(含县办)企业全部产值87万元,其中农民在城里办工业产值8万元、农民在城里办建筑业产值15万元、农民在城里办运输业产值62万元、农民在城里办商业产值 2万元;农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640万元,其中种植业352万元、林业90万元、牧业93万元、副业103万元(采集野生植物53万元、农民家庭兼营工业50万元)、渔业2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 179万元,其中种植业 276万元、林业16万元、牧业24万元、副业(采集、编织、家庭兼营小工业等)102万元、渔业 3万元、工业268万元、建筑业83万元、交通运输业164万元、商业饮食业200万元、服务业 3万元、其他40万元;全市农民家庭经营总收入76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76万元、林业收入16万元、牧业收入24万元、副业收入102万元、渔业收入3万元、工业收入59万元 (占农村经济工业总收入的22%)、交通运输业收入164万元、建筑业收入56万元(占农村经济工业总收入的67.5%)、商业饮食业26万元(占农村经济商业饮食业总收入的13%)、服务业3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占农村经济其他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