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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酿酒厂

第二章 工厂 产品

第一节 酿酒厂



  一、啤酒厂

  1913年,东方啤酒作坊于西山脚下开业;业主乌洛班投资8万元大洋,建厂房300平方米,其中楼房200平方米;建以维大罗(容量约20斤)为计量单位的前发酵池1座,置柞木质发酵桶20个、灌装机1台,开发水源井1眼;以马拉石磨粉碎、大锅木木半子蒸煮、天然冰冷却的方式生产;雇工3人,昼夜生产啤酒2 400瓶,商标“熊牌”;除供本地消费者外还销往中东路沿线。

  1927年东方啤酒作坊雇工至15人,啤酒年产量400吨。

20年代熊牌啤酒商标



  1933年沦陷后,东方啤酒作坊被日本侵略军霸占,所产少量啤酒仅供应日本侵略军。

  1942年 4月,哈尔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强行买下“东方啤酒作坊”,作坊主乌洛班亦被胁迫去哈尔滨,“东方啤酒作坊”关闭。技师刘立山受乌洛班委托义务护厂直到解放。

  1945年8月解放后,乌洛班未归,刘立山、陈大兴等7人集资重建啤酒厂,命名为“胜利啤酒厂”。

  1947年,绥阳县政府接管“胜利啤酒厂”;定级为小型全民企业。  

  到1949年,胜利啤酒厂有职工8人,年产量61吨,总产值2.8万元,利润1万元。

  1950年,胜利啤酒厂更名“绥芬河啤酒厂”,啤酒商标“海鸥”牌,其质量在东北地区行业评比中名列第一。从1949到1960年,年均产量66.45吨,年均总产值7.72万元,年均利润1.8万元。到1968年,绥芬河啤酒厂,一直隶属东宁县。

  1968年,绥芬河啤酒厂由东宁县划归绥芬河区,称区啤酒厂,年产啤酒 301吨,年创产值13万元,年创利润 2万元。1969年,在东北地区啤酒评比中,绥芬河“海鸥”牌啤酒,名列第二。1973年撤区后,绥芬河啤酒厂隶属东宁县。

  1975年,绥芬河啤酒厂由东宁县划归绥芬河市后,产量逐年上升,到1979年年均产量1 033.6吨,年均总产值57.3万元,年均利润4.08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政府投资80万元,用发电厂旧地改建为新厂房,引进VC产品灌装线,生产呈规模发展。到1982年,新产品“海鸥五加啤”投放市场并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1983年,啤酒产量达8 000吨。

  到1985年,市啤酒厂为市经济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轻工业部系统的小型全民企业。基本情况是:厂区面积30 50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面积 8 282平方米;累计(1949—1985年)固定资产总投资557.7万元;拥有动力机械总能力721千瓦;总设备原值223.7万元,其中饮料(啤酒和果酒)加工专用设备103.1万元;年生产能力1万吨;职工总数41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4人,占0.96%,管理人员27人,占6.5%,女工171人,占41%。企业经营情况是:工业总产值457.9万元,职工人均10 954元;净产值(现价)287.9万元,职工人均6 887元,为人均工资 751元的9.17倍;啤酒产量超万吨,销售量占产量的 98.7%;产品总成本386.1万元,其中原料247.1万元,燃料和动力41.1万元,工资22.5万元,福利基金 2.4万元,车间经费49.3万元,企业管理费23.7万元;累计利润、税金总额(1949—1985年) 1279.2万元,累计(1949—1985年)上交利润税金总额1 108.2万元,累计(1979—1985年)利润总额394.9万元。

  1985年后,牡丹江地区多家啤酒厂投产,形成竞争,绥芬河啤酒失去一些销售市场,产量下跌。1986年,人事变动,因酒的质量退货、解除合同的事情时有发生。10月份发货 8车,退回 5车,全部报废。由于产品积压,资金周转缓慢,只能采取临时订出多少合同,才生产多少啤酒的措施,致使产量下降1 731吨,销量下降3 012吨,影响收入222万元。

  1987年,市啤酒厂首次向苏联出口“熊牌”啤酒 1 000箱,其“熊牌”啤酒是应苏联消费者要求恢复生产的。

  1988年,市啤酒厂,向苏联出口啤酒2 000箱 (每瓶售价75戈比,相当1.5美元)。在同年9月20日的中苏洽谈会上,苏联一次定购啤酒1 500吨,贸易额为130万瑞士法郎。初步打开国际市场。但啤酒厂年生产量(5 200吨)仅为罗马灌装线工作能力的30%,设备能力发挥差,效益徘徊不前,改革开放与地方保护主义相悖,开拓市场举步维艰。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有啤酒厂1户,职工316人,年产啤酒5 260吨,利润水平1.9万元,总产值238万元;啤酒品种5个,即“海鸥牌”、“特制海鸥”、“海鸥五加啤”、“VC啤酒”和“熊牌”啤酒等。

1975—1988年 绥芬河啤酒厂经营情况表
  表9—1  单位:吨、万元、人



  二、果酒厂

  1979年,市啤酒厂辟出 1个占地30平方米的车间生产维多思果汁,有职工10余人,手工操作,年产果汁10余吨。

  1981年,维多思果汁打入国际市场,先后销往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1983年,增设简易灌装线1条、压盖机1台、自制刷瓶机1台;职工20余人;产品7种,其中红梅牌维多思果汁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同年 5月又获全国儿童生活用品优秀产品称号。1985年独立经营,称市饮料厂,为全民企业。

  截至1985年,市饮料厂初具规模。基本情况是:企业占地面积 0.6万平方米,其中生产用0.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283万元,工业设备原值 7.2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16千瓦;职工3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3人。经营情况是:饮料与果酒产量469吨,销售266吨,占总产量的 56.7%;工业总产值85万元(现价),净产值38.1万元(现价),产品总成本91.2万元,其中原材料73.4万元、燃料和动力 1.5万元、工资2.1万元、福利基金0.2万元、车间经费5.2万元、企业管理费8.8万元;累计(1979年至1985年)利润税金总额14.2万元,已交国库6.3万元;实现利润6万元(1979年至1985年)。

  1986年8月,市饮料厂迁入新厂区,更名为绥芬河市酿酒厂。

  1987年8月,酿酒厂办公楼落成,并增添5个浓缩罐,一条半机械灌装线。同年,出口苏联果汁200箱。人参果酱达部级标准,维多思果酱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有酿酒厂1户,开发新产品6种,其中维多思果酱出口日本,参加国际农、林、牧、渔业展览会;VC参蜜出口日本。果酒产量933吨,年产值217万元。

  三、白酒厂

  绥芬河市白酒业不发达,曾有一些小酒坊。截至1988年,北寒村酒厂较具规模,年产值16万元。全市白酒产量170吨。

绥芬河市小酒坊沿革表
  表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