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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税大检查

第四节 财税大检查



  1979年,对全市的工业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查明全市固定资产损失 18.49万元,流动资金损失12.11万元。1981年,财经纪律大检查清出有问题资金3.4万元。1983年,查出全市流动资金水分总额256.6万元,其中工业193.1万元,商业60.6万元,其他 2.9万元,水分资金占整个国拔流动资金的185%,是全市前4年半上缴利润总和的4倍。

  1985年后,财务大检查采取自查、互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自查出来的问题从轻处理,不收滞纳罚款,复查出来的问题收缴违纪金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或送交政法部门。当年查出乱摊成本费用、截留挪用应上缴国家的各项收入、滥发奖金实物补贴、不经批准擅自购买禁购商品、弄虚做假、乱列开支、多提业务活动费、请客送礼等违纪资金39.2万元;违纪单位107个,占自查总数的67.6%。由于承包体制不完善,市内企业中普遍存在着虚盈实亏、偷漏税款、截留收入、挥霍浪费违反财经纪律、挤占生产发展基金搞福利发奖金等问题,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靠国家的短期行为。

  1986年,查出物资系统 6个单位多提预算费用2.95万元;织布机厂将工资改革应由企业自有资金负担部分摊入成本1.44万元;木材公司和金属机电公司截留转移其他收入 9 905元;燃料公司虚报多列亏损,骗取财政补贴 7 191元,请客送礼4.87万元,擅自购买禁购商品套取现金8万元,偷漏税款41.1万元,违价3.7万元。全年清回陈欠款项22万元;查出控购违纪资金62.7万元。

  1987年,查出违纪资金30万元。偷漏各种税款56万元,各种违价资金 6.2万元。发现全市有死账呆账140多万元,陈欠挤挪资金450多万元,基建损失和不合理支出近百万元,占基建投资总额的6.23%。全市工商企业非正常占压流动资金贷款达500万元,大部分被往来陈欠、产品积压和各种“包袱”所占用,每年多支利息60余万元。查: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入贷款 856万元,财政投入技改资金 158万元,而企业多不能实现效益,反靠减免税、让利和财政退库勉强维持。全年减免税和以税还贷168万元,处理“包袱”退库42万元,技改贷款贴息27万元。

  1988年,查出边贸公司漏缴奖金税32.8万元,漏欠所得税 167.6万元,其它企业偷漏税款、超支招待费、发放不合理奖金等违纪金额16.1万元。

  同年3月,市财政对各单位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开支20%,并停购小汽车、高档家具等19种专控商品。7月,开征专控商品附加费,依品类收费5~3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