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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制

第三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体制



  1968年前隶属东宁县期间,绥芬河和建设公社各有 1名专职统计助理,负责填报上级指定的统计报表。1968年建区后,区革委生产指挥部内设统计组,对当地国民经济进行综合统计。1972年2月,统计组改称统计科。1973年6月区建制撤销后,建设公社暨绥芬河公社设统计助理。1975年建市初,计委内设统计组,有成员 3人。1978年,计委统计组改称统计科,仍隶属计委。1984年2月正式建立市统计局,人员增至5人。1987年下半年,各乡成立统计委员会,由主管乡长、统计助理、农经员、乡办工业统计员、供销社统计员组成;村设统计室,由村长、会计员、出纳员等组成,实行统一管理。1988年街道办事处成立统计委员会,设专职统计员 2人;市统计局内设工业、农业、财贸、物资、劳资、基建、综合7个专业,有人员7人;初步形成三级统计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