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十五编 政党 社团
概述
一
中国共产党诞生不久,绥芬河地区作为国际交通线,成为党的活动地点之一。
1926年4月,中共北满特委派党员5人,建立中共绥芬河铁路支部。此后,几经更迭,中共党组织始终活动在绥芬河地区。以铁路工人、小学教师、邮电工人、医生和其他身份为掩护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群众中秘密宣传党的主张,播下革命火种。
1933年沦陷后,中共绥芬河地区各组织秘密组织抗日活动。在此期间,赵采青等优秀共产党员,为人民献出宝贵的生命。
1945—1946年,绥芬河地区面临着光明与黑暗的抉择。
1945年11月初,成立国民党绥芬河分部。至同年末,迫于民主联军东进的形势,国民党绥芬河分部宣布解散。
1946年3月,成立区人民政府。
1946年5月4日,国民党挺进军策动“五四暴乱”,颠覆区人民政府,赵长华等共产党员光荣牺牲。绥芬河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1946年6月4日,民主联军第二次解放绥芬河,重建人民政权。
随后,中国共产党土改工作团进驻绥芬河地区,领导绥芬河人民完成土地改革。在斗争中,人民提高了阶级觉悟,有16名优秀儿女,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至1948年,全区有党员40人,约占全区人口的0.5%。此后,全区人民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反动党团登记、改造二流子等运动,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
1950年,中共绥芬河区委员会辖基层支部4个,其中农村3个,机关1个;有党员230人,其中女党员13人。在50年代初,中共绥芬河区委员会领导全区人民完成了“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击退了资产阶级反动势力的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1956年,绥芬河地区(铁路部门除外,下同)有党委 1个,党总支1个,党组1个,党支部15个,其中农村6个,机关 5个,财贸3个,交通1个,有党员158人。在此期间,绥芬河地区镇、乡党委(总支)领导人民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但是,绥芬河地区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也同全国人民一样,犯有“反右扩大化”、“大跃进”等错误,延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
1966—1976年,绥芬河地区同全国一样,陷入10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之中。革命干部被冠以“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被揪斗、关押;人民群众在“深挖三特一叛”运动中,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抓生产者,成为批判“唯生产力论”的活靶子,声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1976年结束了这场灾难。绥芬河市各级党组织,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着恢复革命与生产秩序的“拔乱返正”工作。
1979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委员会。大会号召“全市党员动员起来,为建设繁荣的边疆巩固的边防而奋斗”。
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委员会,下辖党委11个,党组 1个,党支部136个,有党员968人。全市人民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新长征。
1983年 7月1日至3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辖党委13个,党组11个,总支7个,有党员1 188人。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领导全市人民为“加强党的建设,开创我市口岸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1987年 4月4日至6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委员会。全市 1 510名党员,带领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开拓前进,为建设整洁、幽美、繁荣、安定的现代化陆路口岸城市”而奋斗。
到1988年,中共绥芬河市委辖(铁路除外)党委14个,党组13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181个,有党员1 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76%。
截至1988年末,中共绥芬河市各届委员会,领导全市党员和人民完成了“否定文化大革命”、“真理标准大讨论”、“整党”、“党的中心工作转移”等思想准备工作后,走向大开放,建设“绥芬河通贸兴边试验区”。
二
民国时期,绥芬河市和阜宁、裕宁屯垦公司辖区,有商会和农会。两会在促进商业、工业、农业发展,排解纠纷,防匪治安,维护民族工商业利益,帮助政府管理市场,安排周济移民等方面发挥了作用。收回中东路行政权后,绥芬河商(务)会,在维护民族商业利益、反对苏联消费合作社倾销苏联商品垄断市利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共青团、工会组织,在20年代就为当地进步青年和工人群众所接受。在旧政权和日本侵略者的摧残下,共青团员和工会会员百折不挠地将共青团与工会的影响,植根于革命青年和工人群众之中。
沦陷期间,由伪政权组织各类工商业“组合”,对工商业活动实行殖民主义统治。
1946年,在土改斗争中,各村建立农会组织。各村农会,在土改工作团的领导下,旗帜鲜明地斗地主、斗恶霸、斗各类封建势力,是推翻封建制度的战斗堡垒。与农会同期诞生的群众组织还有妇女会和儿童团。1948年完成土地改革任务后,农会、妇女会、儿童团停止活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绥芬河区先后建立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群众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各级工会、共青团(青年团)、妇联组织,领导工人、青年和妇女,紧跟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部署,投身革命和建设事业,形成一支生力军。
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成立各级贫下中农协会,其职能是对人民公社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行使监督权。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贫协由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所取代。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组织一度为工人代表大会所取代。同样,共青团组织为红卫兵代表大会所取代,妇联组织为革命妇女代表大会所取代。1969年、1970年、1973年,分别恢复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级社团组织开始发挥各自的作用。在提高成员自身素质、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团组织更加活跃,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未再开展活动。
截至1988年,全市有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红十字会等群众组织与社会团体。其中由中共绥芬河市委领导的群众组织有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委托团委)、妇联、工商联(通过统战部)、文联(通过宣传部)、科协;由部门领导的社会团体有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领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消费者协会 (工商局领导)。红十字会为国际性志愿救济团体、隶属卫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