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绥芬河市地方暨中省直驻绥组织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党员代表大会
1970年9月1日至6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区(县级)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2人。李福顺做《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加强党的领导誓把绥芬河区建成坚不可摧的反修前哨而斗争》的区委工作报告。大会作出《关于搞好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区第一届委员会。书记李福顺,副书记于进山、邢业盛。常务委员7人,委员17人。
1979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204人。沈旭光作《全市党员动员起来,为建设繁荣的边疆巩固的边防而奋斗》的市委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搞好党风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书记沈旭光,副书记卢军、王显、魏尧德,常委7人,委员27人,候补委员7人。纪委书记魏尧德。会议决定党政分设。会议明确“发展口岸经济建设”是市委工作重心的方针。
绥芬河市第一次党代会选举场面 1983年7月 1日至3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6人。刘源东做《加强党的建设、开创我市口岸建设的新局面》的市委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暨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刘源东,副书记丛福奎、 魏尧德、秦玉德,常委8人,委员21人,候补委员3人。纪检委书记姜春甫。
1987年4月4日至6日,召开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64人。刘海涛作《团结一致,开拓前进,为进一步繁荣口岸山城而奋斗》的市委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市委集体领导水平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委员会暨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书记刘海涛,副书记纪庆福、秦玉德、陶锡贵,常委 9人,委员23人,候补委员2人。纪委书记张锦河。
二、绥芬河市党组织常设机构
1926年 4月,中国共产党北满地方委员会派人在绥芬河市建立中国共产党绥芬河铁路支部,有党员5人。同年 5月,中共北满地委在撤销铁路支部的同时,派王纯一、苏子元、王宝醒(王梦元)、金晓岚4名党员,借绥芬河市长聘请小学教员的机会,到绥芬河组建中国共产党绥宁特别支部委员会。地址在市光华小学。王纯一任书记,苏子元担任联络员。下设 2个党小组:铁路党小组5人,胡玉忱任组长;派进绥芬河小学的4名党员和邮电局的高庆有(化名高雪樵)、穆棱小学的傅子均(化名傅静尘)、石头河子的医生杨文通(化名杨允中) 7名党员编为一组,王纯一兼任组长。特支有党员12人。同年12月,撤销绥宁特支,恢复铁路支部。王纯一等 4名党员先后撤回哈尔滨。
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委委员 1929年 4月,受中共北满地委的派遣,延颇真在组建中共东宁支部后转移到绥芬河,建立中国共产党五站支部,有党员 2名,隶属哈尔滨县委。同年,还组建西毛屯支部和寒葱河支部,隶属东宁特支。
市委书记刘源东作报告中共绥宁特别支部联络员苏子元 1930年5月,满洲朝鲜共产党组织解散,绥芬河西毛屯、寒葱河的2个朝共党支部随之解散,其中符合中共党员条件的同志分别加入中共西毛屯、寒葱河支部,寒葱河支部有党员 3人,书记崔专龙。
1932年11月,中共绥宁中心县委将县委机关由穆棱转移到绥芬河市,设在苏联领事馆北侧的一座俄式住宅内。1933年1月5日沦陷后,县委机关又迁至穆棱下城子区北街。
同年 2月,受中共绥宁中心县委的派遣,全凤来到绥芬河调整寒葱河与小绥芬(今绥阳)的党组织,在宽沟成立中共五(绥芬河)、六站(绥阳站)支部;党员7人,全凤来任书记;下设2个党小组:宽沟和六站3名党员为1个小组,寒葱河4名党员为1个小组;支部隶属绥宁中心县委。1934年 8月,因中共吉东局机关遭到敌人破坏,全凤来调离宽沟去尚志县,五、六站支部失去领导,4个月未能同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
1935年 7月,中共吉东特委组织部长李范五派中共穆棱县委成员安学之到九站(穆棱站)建立中东路职工部时,在绥芬河建立中共绥芬河站(铁路)支部。赵宏远等任书记,组织委员徐立更,宣传委员包贞卿。其间,中东路职工部委员赵建章(赵采青)来绥芬河,以铁路工务段工人身份为掩护,发展党员,组建抗日救国会,并领导中共绥芬河站支部党员、工会会员参加代马沟颠覆日军列车的抗日活动。1938年 8月,因中共吉东省委书记宋一夫叛变投敌,伪牡丹江省保安局在牡丹江、穆棱、绥芬河等地进行大搜捕,赵建章被绥芬河日本宪队逮捕(1939年9月16日在牡丹江英勇就义),中共绥芬河铁路支部书记赵宏远等6名党员也被通缉。残酷的斗争形势迫使中共绥芬河党组织转入地下。
解放后,1947年 5月,成立中共绥芬河区委员会,隶属中共绥阳县委员会,地址在通天路东、新华街北侧。1947年下半年,在土改运动高潮中,秘密发展党员16名;1948年 8月土改运动后期,公开发展6名党员。区委下辖基层党支部4个,全区(不含铁路,下同)党员40名。
1948年10月1日,改称中共绥芬河区委员会为中共东宁县第一区委员会,到1949年9月,中共东宁县第一区(绥芬河)委员会辖机关、东街、腰屯、北寒葱河 4个支部,有党员56名。1950年,全区有党员230人,其中女党员13人。1954年6月,区序称改为东宁县第三区后,区委亦改称中共东宁县第三区委员会。
1956年 3月,绥芬河区分为镇、乡两个平列建制后,撤销中共绥芬河区委员会,设中共绥芬河镇委员会、北寒葱河乡总支委员会,均隶属中共东宁县委。全绥芬河地区有党支部15个,党员158人。1958年8月,绥芬河镇与北寒葱河乡合并成立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后,设中共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委员会,习惯称公社党委,隶属中共东宁县委。公社党委设书记处,机关编制10人。1960年 4月,改称中共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委员会为中共绥芬河人民公社委员会。1962年机关编制12人。
1965年 2月,绥芬河公社分为绥芬河镇公社和建设公社两个建制后,撤销中共绥芬河公社委员会,成立中共绥芬河镇公社委员会、建设公社委员会,均隶属中共东宁县委员会。
1967年1月至2月上旬,在“文化大革命”中,公社党委及基层党组织被造反派夺权,党的活动被迫停止。1969年1月 1日,成立中共绥芬河区核心组,筹建区委。1970年2月,恢复绥芬河镇公社党委、建设公社党委。同年9月6日,中共绥芬河区首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区第一届委员会。区委与区革委合署办公。区委机关设办公室、政治部 (内设组织组、宣传组)、“五七”干校。基层党委有机关党委、口岸机关党委、民兵独立营党委。 全区有党员447人。后,基层党委不断增加。至1973年,有基层党委、总支8个 (机关党委、口岸机关党委、民兵独立营党委、工交党总支、农林党总支、财贸党总支、文教党总支、 建设党总支)。区委机关增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3年撤销区建制后,中共绥芬河区委撤销。绥芬河城镇公社党委、建设公社党委改属中共东宁县委。
1975年8月10日建市,12月1日成立市委,市委与市革委合署办公。市委机关位于光华路中段原苏联领事馆处。市委常委成员由市委、市革委、驻军 7名领导人组成。基层党委有市直机关党委、外事机关党委、工交党委、农林党委、财贸党委、文卫党委、计建党委、街道办党委、建设公社党委。市委机关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众工作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全市有党员559人。
1976年5月,原计建党委分为计委党委和建设党委。同年6月,成立市人民武装部党委和绥芬河海关党组。同年,市委机关增设纪律检察委员会、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五七”干校和档案馆。1977年 7月,绥芬河海关党组撤销。同年,市委机关增设党校。1979年,撤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9年12月29日,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一届委员会,辖党委11个、党组1个、支部136个。全市党员968人。
经1980年调整,中共绥芬河市委所辖基层党委、党组有:市委机关党委、政府机关党委、外事机关党委、工交党委、财贸党委、文卫党委、建委党委、市人民武装部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委、建设公社党委、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海关党组;市委直属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档案馆、党校、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工交政治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
1981年1月,撤销外事机关党委,成立公安局党组。同年5月,市委机关党委与政府机关党委合并,称市直机关党委;设农林党委。6月,设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1982年1月,成立市总工会党组。3月,工交党委改为经济委员会党委;成立计委党委,撤销建委党委。4月,撤销公安局党组,成立公安局党委。5 月,设外运公司绥芬河分公司党委、绥芬河卫生检疫所党组、绥芬河动植物检疫所党组。8 月,设绥芬河商检处党组。同年,市委直属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档案馆、纪检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党校、党史工作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工交政治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翌年,纪检委升格单列。1983年4月,设人民银行党组、人民政协党组。
1983年7月3日,市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及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辖党委13个,党组11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139个。全市党员1 188人。
1984年 2月,根据省委机构改革要求,对基层党委、党组做调整。调整后,市委下属党委、党组、总支有:市委机关党委、政府机关党委、外事机关党委、经委党委、农林党委、商业党委、公安党委、市人武部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委、建设乡党委、北寒乡党委、绥北乡党委;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海关党组、卫检所党组、动检所党组、商检局党组、人民银行党组;农牧渔业党总支、林业党总支、教育党总支、卫生党总支、粮食党总支、物资党总支、市供销社党总支、建委党总支、乡镇企业党总支。
1985年,市委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档案馆、统战部、政法委、党史办、党校、老干部局、“五四三”办公室。其中党校有工作人员5人,内含正、副校长各1人。有校舍400平方米,有藏书8 000册。1986年,档案馆划归政府序列;“五四三”办公室改称精神文明办公室。同年,市委下属基层党委设置又做调整。调整后的基层党委有:市直机关党委、外事机关党委、经委党委、农林党委、财贸党委、文卫党委、计委党委、建委党委、政法党委、市人武部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委、建设乡党委、北寒乡党委、绥北乡党委;市人大党组、市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公安局党组、政府一办党组、市总工会党组、人民银行党组、海关党组、卫检所党组、动检所党组、商检局党组;商业党总支。
1987年4月6日,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绥芬河市第三届委员会及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市有党员1 510名。
截至1988年,全市党员有1 629人,其中女性416人;少数民族27人;25岁以下77人、26至45岁993人、46至60岁444人,61岁以上115人。分布全市各条战线(不含铁路)其中工业158人、交通70人、农林牧水232人、财粮贸165人、文教卫生157人、基本建设26人、机关577人、其他244人。市委机关总编制76人,实有69人,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政研室、统战部、党校、老干部局、政法办、党史办、精神文明办公室。其中党校有工作人员 7人,内含大学和大专毕业生 2人。市委下属党委14个,党组13个,总支1个,支部181个。其中党支部分布:工交系统22个、农林牧水系统26个、财贸系统23个、文教卫生系统16个、基本建设系统 4个、机关55个、其他35个。支部设置:企业设在独立核算单位,农村设在村,机关设在科室 (或科室联合)。
三、中省直驻绥芬河口岸党组织
1924年前,上级党组织于绥芬河站设地下交通站,负责中共与共产国际间的文件传递和往来领导人的护送、护接工作。地下交通员,由在国际列车上工作的党、团员担任。工作单线联系,由上级党组织直接领导。
1924年,绥芬河地下交通站出色地完成了参加共产国际“五大”会议的党内高级领导人李大钊、王荷波、罗章龙的迎送保护工作。
到1932年,绥芬河地下交通站由中共吉东局直接领导。交通员李春荣,公开身份是国际列车上的清扫工。工作在吉东局书记朱长德的领导下进行。李春荣不与朱长德直接见面,文件传递和其他工作任务由另外一名同志转达。1934年,由苗庆元接替李春荣的地下交通工作。
1952年1月1日,在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正式成立的同时,成立中共绥芬河军政总支委员会。翌年改称中共绥芬河地区总支。
1956年8月7日,为加强党对口岸涉外工作的领导,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成立中共绥芬河军政委员会党组(厅级),受中共黑龙江省委和中共牡丹江地委双重领导。军政委员会主任张庆禄兼任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由保卫部、边防检查站、驻军、海关、外运分公司、卫生检疫所、铁路地区党委、东宁县委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人组成。1960年 4月成立地区机关党委,负责军政委员会和绥芬河口岸各涉外部门的党务工作。总支(党委)书记由军政委员会主任张庆禄兼任,总支成员由保卫部、海关、外运公司等涉外部门的主要领导人组成。隶属中共东宁县委。1968年地区机关党委随军政委员会一并撤销。
1973年 6月23日,中共绥芬河区委与区的建制一并撤销,同时成立中共绥芬河外事委员会。1974年11月改称中共绥芬河口岸委员会。 受黑龙江省委和牡丹江地委双重领导。李志海(1974年8月始)任书记,刘秀峰、王显任副书记;党委成员由外委、驻军、地区铁路党委、东宁县委、海关、外运分公司、动植物检疫所、城镇公社的主要领导等14人组成。中共绥芬河口岸委员会主要负责绥芬河口岸各涉外部门党的领导工作。外委党委同外委合署办公,下设秘书科、政工科、外事科、保卫科4个工作机构。
1975年 8月建市后,撤销中共绥芬河口岸委员会。口岸机关党组织纳入中共绥芬河市委体
系。
1949—1988年绥芬河市党员数量分布情况表 表15—1 单位:人
1949—1988年绥芬河市党员学历情况表 表15—2 单位:人
1947—1975年中共绥芬河地方组织领导人更迭表 表15—3—①
表15—3—②
表15—3—③
1975—1988年中共绥芬河市委书记更迭表 表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