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生活与党员教育
第二节 组织生活与党员教育
一、组织生活
1967年前,绥芬河地区各级党组织执行中共东宁县委规定的组织生活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正常的组织生活停止。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正值中共绥芬河市委成立之初,各级党组织逐步恢复正常的组织生活。1979年,市委组织部实施组织生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1981年 4月至1982年,市委在工交、公检法系统整党试点中通过总结整章建制经验,促进面上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1983年 4月,市委组织部印发《党支部建设八项制度》,对支部生活的“三会一课” (即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课)、党的活动日、 非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培养、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思想汇报、“评先选优”(即每年“七一”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委、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党费收缴、会议记录簿8个方面,做出明文规定。1984年4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1985年随着全市城乡整党工作的深入,少数单位班子不和、民主作风不好,部分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以及农村少数支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逐渐得到整顿和改进。1986年 6月30日,市委下发《关于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暂行规定》。重新确定组织生活 8项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话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党委(党组)、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考评制度,“先优”活动评选表彰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三级例会制度。要求市委常委每人要联系一个基层党委,并重点联系一个支部,进行具体指导;基层党委成员,每人要联系一个支部,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市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委书记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基层党委每季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汇报组织生活情况,安排党的建设工作;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例会,布置工作任务,指导党小组活动。此后,市委组织部每年年终都抽人分组深入到各系统,全面检查各党委、抽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好的表彰,差的限期改进。许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辅导、谈心、读书会、报告会、演讲会、专题讨论会、经验交流会、收看有意义的电视节目等;组织党员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等。外事、外贸劳务等出国党员,3 人以上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并坚持过组织生活。1987年“七一”,全市评选、表彰先进党委 2个,先进党支部13个,先进党小组 7个,优秀党员13名。1988年年初,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达标、奔格、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加强党的经常性建设,对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尤其组织生活,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同年“七一”,全市共表彰 4个先进党委,17个先进党支部,24名优秀党员,7名模范党务工作者。其中有3名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省和牡丹江电视台播放。
二、党员教育
(一)日常学习
1949年建国前,中共绥芬河区委主要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新民主主义革命教育。区委书记李双举怀揣一本《社会发展史》,对身边党员和群众进行社会发展史教育。1949年建国后,各级党组织主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性教育,党员修养教育。1966年暴发“文化大革命”后,正常的党员教育制度废弛。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市委和各级党组织普遍对党员进行路线斗争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正本清源、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1979年 3月,结合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市党员进行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和新时期总任务的教育。同年9月至1980年春季,在全市党员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1年7月,市委组织全市党员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组织报告员、宣传员以《决议》为党课教材,向党员宣讲,组织座谈讨论,促进广大党员思想认识的统一。1983年,学习新党章,贯彻《准则》,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及各基层党委,对全市 1 070名党员进行轮训,受教育面占全市党员总数的 94%。此前,全市设党课教员140人,此后增至150人。1985年在全市党员中重点进行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实事求是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1986年通过辅导和考试,在全市城乡党员中进行普法教育。1987年到1988年,结合贯彻学习党的“十三大”报告,开展生产力标准讨论,对全市党员普遍进行“通贸兴边”教育;通过办班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济理论为改革和发展商品经济服务的教育;给党员过政治生日,进行共产主义信念和党的光荣传统教育。此外还开展各种报告会、讨论会、演讲会,“讲身边的好党员”、“寻找自己的脚印”等活动。1988年 9月,市委组织部受中宣部的邀请,参加全国党建工作会。会上介绍的党员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受到会议的肯定和表彰。
(二)党校培训
1980年,为提高全市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肃清左倾错误思想的流毒和影响,贯彻“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党校协助市委宣传部,办 3期真理标准补课学习班,培训党员839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87%。同年,按照中共中央[1980]29号文件要求,办 3期党员领导骨干培训班,重点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政工干部、党课教员125人参加培训。
1981年至1982年,办 4期经济理论学习班,重点讲解“按经济规律办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国家有计划发展规律”等课程,140名干部参加培训。
1983年至1984年,党校、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学习贯彻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分 3批对全市党员进行轮训。参加培训党员1 070人,占市党员总数的94%。办班培训33名报告员、142名宣传员。
1985年,办干部正规化理论学习班,重点讲授《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定期对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学习的学员进行课程辅导。1986年 6月,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以及后备干部进行强化教育,按照市委的要求,党校开办学期为 3个月的干部强化教育培训班。开设《领导科学》、《管理学》、《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经济形势》、《邓小平文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参加培训。对80名院校函授党员辅导《党建》等课程;派教员先后为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宣传委员和局、办政工干部学习班讲授哲学课;为政法委、机关党委党员讲授“党员标准”;为建设乡党员讲授《理想、宗旨、纪律》。
1987年党校办 4期短训班,每期40天30人,重点讲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课程。支部书记、副书记、政工干部120人参加培训。同年6月,配合市委宣传部举办4期科级干部理论学习班。每期4天,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分7个专题进行辅导,150余人参加培训。并派出教员先后到团市委、统计局和 3个乡,向党团员、群众宣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有人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等理论。
1988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全员培训,提高素质”的要求,办3期中层干部与党支部书记学习班,每期2个月30余人。开设“形势教育”、“试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领导科学”、“外经外贸”、“国防教育”、“国家安全”、“依法治市”、“外事礼仪”10门课程。
1988年,市党校在教学活动中为弥补师资力量不足,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兼职授课。请宣传部长讲 “思想政治工作”,请纪检委领导讲 “廉政建设”,请武装部领导讲“国防教育”等。为提高师资水平,除坚持自学、到省委党校听课外,还参加各种院校的函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