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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会

第一节 工会



  1932年,在中共满洲省委组织下,成立绥芬河铁路工会。同年夏季,铁路工会同青年团组织,发动工人捐款购买慰问品,慰问铁路沿线抗日队伍。1933年沦陷后,铁路工会停止活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发电厂、啤酒厂等企业成立基层工会,均隶属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宁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职工福利,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劳动竞赛等。1967年春,各基层工会停止活动。

  1968年建区后,成立绥芬河区各级工人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取代原工会组织。

  1969年 1月,恢复工会活动,召开绥芬河区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绥芬河区总工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尹若秋任主任。1973年6月,区总工会随同区建制一并撤销,各基层工会恢复与东宁县总工会的隶属关系。

  1975年建市,各基层工会隶属市委群众工作组。1976年 5月25日至26日,召开绥芬河市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人。大会选举产生绥芬河市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由常委6人、委员15人组成,市革委副主任陈贵太兼主任,副主任董化春主持工作。

  大会期间,曾组织批判“右倾翻案风”活动。在此期间,工会活动背离了正确的工运路线。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市总工会配合市委发动职工开展“三大讲”和路线对比活动;揭批和清除工运左倾错误路线的流毒和影响,使工会工作回到工会章程的宗旨上来动员职工大干“四化”,开展增产节约、技术革新和劳动竞赛等活动。

绥芬河市工人俱乐部
  



  1979年6月20日至22日,召开市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名。大会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设常委 7人、委员17人,孟祥冬任主席。大会号召全市职工投身口岸的“四化”建设。

  市总工会二届委员会,开展的工作有:组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开展企业劳动竞赛活动;协助企业落实各项经济责任制;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文化和技术;实施劳动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组织职工文体活动。

  到1980年,全市工会会员达1 900名。

  到1987年二届委员会期间,总工会经费收入为286 382元,总支出为285 177元。

  1988年 2月9日至10日,召开市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人,为会员总数的2.2%。李庆代表市总工会做题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口岸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常委4人,委员13人,李庆任主任。

  第三届委员会为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和加速通贸兴边实验区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推进口岸的两个文明建设。主要活动有:举办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内容的演讲会、报告会、革命歌曲联唱会等;在职工中开展以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社会主义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四有”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业务;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球类、棋类、美术、书法、舞会等职工文体活动;建立“职工之家”。

  截至1988年末,全市(不含铁路系统) 有基层工会组织121个,会员4 35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