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共青团

第二节 共青团



  1925年,绥芬河有进步青年组织共产主义青年会,宣传新思想。活动不久,被警察取缔。1930年,成立共青团小组,隶属东宁团组织。1932年,成立共青团绥芬河支部,书记李春荣,团员有孙立文、孟繁恩、李明奎、苗庆元等,均为铁路工人。在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共青团支部利用给工人读报、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抗日救国道理,还会同铁路工会开展慰问抗日救国军等爱国活动。

  1949年 3月15日,中共东宁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精神,以东北贸易管理总局绥芬河办事处(外运分公司原称)作为全县的建团试点单位,首先建立了绥芬河办事处团支部(有团员15名)。之后,绥芬河口岸各外事部门和绥芬河区区委机关、学校、主要企业陆续组建青年团支部。1950年 6月,青年团东宁县委员会、青年团绥芬河区委员会相继成立,各设专职干部 1人。青年团绥芬河区委员会成立后,领导全区团支部和团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各项政治活动和生产劳动中起先锋带头作用。

  1957年 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共产主义青年团。此后,随着行政建制的变化,团区级委员会名称也随之改变为镇团委(简称)、乡团委和公社团委等。1958年末,绥芬河公社团委所属团支部17个,团员227名。到1964年,全公社团员达288名。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级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反右”、“人民公社化”、“大跃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勤俭节约、劳动竞赛等活动;倡导团员青年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做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开展“向雷锋学习”运动。

  1967年春,在“文化大革命”冲击下,公社团委瘫痪,一度为“红卫兵代表大会”所取代。

  1970年,共青团组织恢复活动。同年 9月23日至24日,召开共青团绥芬河区首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绥芬河区第一届委员会,中共区委副书记邢业盛兼任书记,邵家强为副书记。

  在一届委员会工作期间,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共青团工作偏离了正确的青运路线。

  1973年 6月,共青团绥芬河区委员会随同区行政建制一并撤销,各基层团组织改属共青团东宁县委员会。

  1975年建市后,共青团工作暂由市委群工组代管。

  1976年 5月14日至15日,召开绥芬河市共青团首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0人,选举产生共青团绥芬河市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18人,李颖当选为副书记,主持工作。会议期间,重点开展对“右倾翻案风”的大批判。

  闭会后,团市委配齐专职干部3人。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团市委响应党中央号召,将共青团工作由反击“右倾翻案风”转入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批判,努力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共青团工作的流毒和影响,使青运工作走上正确轨道。

  1979年 5月26日至28日,召开共青团绥芬河市第二届团员代表大会。陈书礼代表上届团市委作《全市青年努力学习,紧密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绥芬河市第二届委员会: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21人,书记陈书礼。会议表彰36个先进团支部、97名优秀团员、7个青年突击队、6名青年突击手标兵和40名突击手。

  1984年5月3日至4日,召开共青团绥芬河市第三届团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10名。会议听取并审议许在兴所做的《加强团的建设,带领全市青年开拓前进,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青春》的上届团市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绥芬河市第三届委员会: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20人,许在兴任书记。会议期间举办首次青年火炬接力赛和读书讲演会。

  1987年5月3日至4日,召开共青团绥芬河市第四届团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97人。韩忠华代表上届团市委作《树立全新观念,全面活跃基层,为再创我市共青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绥芬河市第四届委员会:书记韩忠华,委员17人。

  随着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在青少年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至1987年,全市涌现出“学雷锋、送温暖”小组 182个,为孤寡老人、贫困户和离退休老干部做好事1.3万多件,文明青少年达60%以上。同时,开展以“育人才、增效益、促改革”为宗旨,以建功立业为主题的各种竞赛活动。全市 2 000余名青年职工、近百个班组参加 “练功”、“比武”、“献力”、“创优” 联赛活动;有 1 000多名青年参加“五小”攻关活动。1986年至1988年,全市青少年义务植树68万株,营造青年林 1 400多亩,完成绿化工程9项;涌现出先进团委、团支部27个,优秀团干部17人,优秀团员460人。

  截至1988年末,全市有基层团委(不含铁路)15个,团总支 6个,团支部132个,团员1 540人;团市委机关编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