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
第三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
1947年春,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经土改工作队所派的青工队员王为群指导,绥芬河小学组建儿童团。王作鹏担任团长,下设2个中队,共有儿童团员60余名,多是3年级以上小学生。
在农会领导下,儿童团员佩戴红袖标,手持红缨枪,开展站岗放哨,盘查行人,拥军优属,慰问部队医院伤员,排演文艺节目,查鸦片、抓小偷、“打”懒汉等活动。
1950年,青年团东宁县委成立后,不久即根据团中央指示,将全县儿童团改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绥芬河地区城镇和农村小学都建立少先队组织,并开展活动。
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组织由“红小兵”所取代。红小兵臂戴袖章,地、富、反、坏、右“黑五类”子女一般不准加入。1978年,恢复绥芬河市少先队组织。
1976年团市委成立后,加强对全市少先队(不含铁路)的领导。全市在校少年儿童 2 000人,90%参加少先队。各小学少先队经常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植树造林”活动。
截至1988年末,绥芬河市有少先队大队5个,中队54个,队员2 295名,专兼职辅导员2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