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十一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一、机构
1983年12月,绥芬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体劳协)成立。秦玉亮任会长,理事 5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教育全市个体劳动者,为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个体劳协任务有 6条:对个体劳动者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个体劳动者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交流经验、开展技术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经营的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兴办个体劳动者的福利事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988年,成立市个体劳动者技术考评委员会。同年,个体劳协组建 3个基层分会,10个小组。
二、活动
1984年,进行会员登记;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对会员进行遵章守法经营、文明礼貌服务教育。
1988年 2月,个体劳协组织召开个体文明经营户命名暨先进个体劳动者表彰大会,表彰奖励56名个体文明经营户,9名先进个体劳动者。
同年,个体劳协技术考评委员会开展行业会员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评工作,培训会员53名,考评35名。其中烹饪1名,理发、烫发13名,家电修理5名,裁缝16名,并为这些个体户评定本行业职级。同年,个体劳协同城建部门协商,向市政府汇报免收个体户的建道费;同建设银行共同组建互助基金会,解决个体户经营中的资金困难;配合市场对个体户及场外交易进行清理整顿,共查处无证经营和场外交易 8起。各乡、街道个体劳动者协会建立卫生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检查小组,对各乡、街道的个体工商户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提高了个体工商业户的卫生标准。同时,为了向个体工商户宣传中共十三大文件,开展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市个体劳协自编 1.5万字的辅导材料,向各乡分会的会员进行宣传,鼓励个体户大胆投入个体经营,为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