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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绥芬河市公署

第三节 绥芬河市公署



  1933年 1月5日,日本侵略军侵驻,绥芬河市沦陷。日军侵驻初,市政公所保留。至同年7月 1日,日伪当局将市政公所改为伪绥芬河市公署,隶属北满特别区公署。公署内设市长、市董及职员,伪公署为原市政公所人员;下设原有机构未变。1937年 6月,成立伪绥芬河街公所时,市公署被撤销。同年秋季,原市长赵鸿翔等人,被日本宪兵队以参与“蓝衣社事件”罪名,逮捕并押送哈尔滨监狱处以死刑,赵鸿翔刑前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