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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第六节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1980年 9月22日,绥芬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布取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会议选出政府市长、副市长,卢军当选市长。会后,实行党政分设,市政府由市委办公楼迁至新华街国际旅行社旧楼办公。

  市政府成立初,设职能委、办、局、科42个;辖建设公社和街道办事处 2个基层政权机构。后职能机构逐年增多,1983年增加到49个,科级及科以上干部 110人;其中中层领导班子干部年龄平均为45.7岁;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干部总数的29.1%。1984年2月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职能机构减少至33个,科级及科以上干部充实至 127人;中层干部年龄平均降至42.7岁;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升为干部总数的48%。截至1988年末,市政府设市长 1人,副市长4人;设委、办、局、科职能机构60个;辖基层政权机构4个;市政府编制335人,实有工作人员491人。

1980—1988年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名录
  表16—10



1980—1988年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表
  表16—11—①



  表16—11—②



1984年绥芬河市政府序列机关、事业、企业管理部门编制核定表
  表16—12—①



  表16—12—②



  表16—12—③